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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入低于1000元/次,无需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调整,适用对象也从个人扩大到“小规模纳税人”,包含自然人、个体户和小规模!
核心规则简单易懂:
1.按期纳税起征点:以月为计税期间的,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以季度为计税期间的,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免征;
2.按次纳税起征点:从原500元提高至1000元/日次,一日内多次应税交易按日合并核算,灵活就业、打零工人群(授课、撰稿、外卖等)单次收入低于1000元的,无需缴税;
3.计税规则:销售额未达起征点全免;达到起征点,按不含税销售额 × 适用征收率全额计算。
举例:个人提供培训服务单日收入850元,免征增值税;若收入1500元,则按1500元为基数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就是说,像教授、学者给高校、企业授课的劳务费,低于1000元/日次,将不用缴纳增值税。个人跑外卖、撰稿等打零工低于1000元/日次,也不用缴纳增值税!
此外,2026年起还有18类情形免征增值税,涵盖农业、医疗、教育等多个领域,是个体经营和各类从业者的重要福利。
(提醒:免征增值税的18种情形已为大家整理在文末,记得收藏哦!)
个体户专属利好!
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
为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税减半征收政策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无门槛享受,所有个体户均可适用:
1.享受主体
所有个体工商户。无论你是开小餐馆、做网店、开理发店,还是从事其他个体经营,只要是个体工商户,就符合这个条件!
2.优惠内容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该政策可与残疾人、退役军人创业等其他个税优惠叠加享受!
3.适用方式
查账征收、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均可享受,无额外申请条件。
4.减免税计算公式
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 - 其他政策减免税额×该部分所得额÷总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举例:个体户年应纳税所得额8万元(税率10%,速算扣除数1500),同时享受残疾人减免税额2000元。
该个体户减免税额 =[(80000×10%-1500)-2000]×50%=2250(元)
住房交易利好!
同城市换房,个税可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了一项重磅政策:
1.政策核心
对2026.1.1—2027.12.31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
2.享受条件
☞同一城市: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产权关联: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3.办理方式
向售房时缴纳个税的税务机关,提交售房、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税务机关审核后即可办理退税。
工薪族福利!
年终奖单独计税,延至2027年底!
年终奖单独计税政策延续,2027年底前,工薪族可自主选择计税方式,选对能少缴税:
1.两种计税方式可选
☞单独计税:年终奖收入÷12个月,按月度综合所得税率表算税,适合工资不高、年终奖偏高的人群。
☞合并计税:年终奖并入当年工资薪金,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后按年度税率表算税。
2.关键提醒
一个纳税年度内,每个纳税人仅可使用一次单独计税政策。
案例:居民小梅2025年工资收入36万元,全年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全年可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7万元,12月收到年终奖8万元,哪种方式汇算更划算?
方式一:选择单独计算
方式二:选择合并计算
结论:本例题中,小梅选择单独计税最划算。
这样操作,个税多退几千元!
2025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即将开启,核心是对去年个税多退少补,填全专项附加扣除是多退税的关键,先明确退补税情形,再按要求操作即可:
1.哪些情况可能存在退税呢?
☞年度预缴个税金额 > 实际应缴金额。
☞全年综合所得收入不足6万元,但日常已预缴个税。
☞专项附加扣除未填报/填报不全,未享受足额扣除。
☞因离职、部分月份无收入等,少申报/未申报综合所得。
2.哪些情况可能需要补税呢?
☞年度预缴个税金额低于实际应缴金额。
☞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任职领薪,预缴时重复扣除5000元/月减除费用。
☞除工资薪金外,有劳务报酬、稿酬等其他收入,未合并申报缴税。
3.退税关键:专项附加扣除能填尽填
子女教育、婴幼儿照护、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 / 租金、继续教育、大病医疗等 7 项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抵扣的核心,按实际情况完整填报,就能享受足额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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