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近年来,随着我国商品贸易和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外来入侵物种扩散途径更加多样化、隐蔽化,多数入侵物种可在我国找到适宜生存环境,一旦定殖,彻底根除难度大,严重影响入侵地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2020年10月17日公布、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防范和应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和管理办法”。为切实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农业农村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海关总署,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立法情况,深入开展专家研讨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行业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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