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收入≥12万是什么水平?
大概就是一年工作时间换来桌子上的这些钱。

如果你年收入大于或等于这12叠钱,希望你赶紧把南方君要说的这事做了,截止日期是3月31日,超时会被罚款。如果你年收入还没到12万,也要知道这件事,谁知道你哪天年收入就剧增呢?
近日,全广东省的各地地方税务局网站都发布了这么一个通知。


标题和内容都差不多,说的是同一个事——
2016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合计数额达到12万元及以上的纳税人请自行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无论你是否已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都要在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内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不会重复征税。
南方君将这个通知细化讲解下:
1.2016年度取得的各项所得≥12万,是什么鬼?
2016年度是指,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各项所得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的个人所得,具体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2.这些收入可以不算进12万元中

1.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免税所得,即: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即按照国务院规定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2.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可以免税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即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1年以上5年以下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由中国境外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支付的部分。
3.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怎么自行办理申报?
可以采用网上申报、微信申报、邮寄申报和上门申报等方式进行申报。如纳税人需要补缴税款,须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

微信申报界面
纳税人还可以委托任职单位或者他人代为办理纳税申报。受托任职单位或他人代为办理自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附送委托申报协议(合同)。
网上申报
可凭纳税人身份证件号码和密码登陆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网址为:http://www.etax-gd.gov.cn)进行申报。纳税人初次使用网上申报的,可以通过扣缴义务人(公司财务应该知道)上网查询,或者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凭身份证件查询初始密码;纳税人上年度已采用网上申报的,可继续使用上年度自行修改确认的密码,如果遗失密码,可凭身份证件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置密码。
微信申报
可通过移动终端登录微信系统,添加广东地税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微办税”中的“用户中心”绑定个人信息后,再点击“微办税”中的“个人办税”进入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个人办税大厅进行申报。
邮寄申报和上门申报
申报时需报送本人签名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申报)》(以下简称《个税申报表》),同时报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个税申报表》可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www.gdltax.gov.cn)或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http://gz.gdltax.gov.cn)免费下载,也可以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免费领取。
4.我情况比较特殊,怎么报?
不管你有工作还是没工作有户口还是没户口,什么情况都帮你想好了~
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有生产、经营所得的,向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无任职、受雇单位,年所得项目无生产、经营所得的,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
5.好麻烦,如果我不报,会怎么样……
会这样——

地税罚款收据,资料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对纳税人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追征其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还有一种情况,有人不如实申报,目的是为了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应负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纳税人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罚款,还可能产生影响个人信用记录等后果,而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则影响到房贷、信用卡、保险等多个方面,切勿忽视。
南方网综合:广东各地市地税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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