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广东省卫健委消息,11月25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506例(广州361例,深圳24例,珠海6例,汕头1例,佛山22例,韶关5例,河源2例,惠州8例,中山3例,江门3例,阳江4例,湛江45例,茂名6例,肇庆13例,清远1例,潮州2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7405例(广州7058例,深圳27例,珠海9例,汕头3例,佛山150例,韶关2例,河源1例,梅州5例,惠州5例,东莞68例,中山47例,江门5例,湛江7例,茂名1例,肇庆8例,清远8例,揭阳1例);另有485例本土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广州463例,珠海6例,韶关2例,东莞9例,清远5例)。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25例(广州14例,深圳9例,佛山2例);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35例(广州13例,深圳4例,珠海2例,佛山7例,东莞9例)。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告
(第35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更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报备报告。
近7天内有新冠本土疫情城市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在入穗前请通过“穗康码”微信小程序进行健康申报,并在抵穗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单位或酒店报备。市民接到电话、短信、健康码异常等涉疫风险提示时,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
二、严格落实跨省人员“落地检”措施。
严格落实跨省流动人员“落地检”措施。依托我市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交通站场开展外省来(返)穗人员“落地”核酸检测,实施“即采即走”,严防疫情输入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进一步加强自我健康管理。
所有外省来(返)穗人员,在抵穗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不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密室剧本杀、棋牌室等公共场所。
四、进一步加强高风险区来(返)穗人员管理。
对7天内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由社区上门核酸采样。第8天凭核酸阴性结果解除隔离。
五、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
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支持配合各项防控措施,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及时参加核酸检测,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社区(村)、市场商超、文娱健身等公共场所配合扫码测温、查验核酸阴性证明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海珠区关于强化西部非管控区社会面
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我区疫情处于高位波动期,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近3日西部非管控区疫情呈上升趋势,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10时起,强化西部非管控区(东晓路接昌岗路以西区域,详见附图黄色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强化社区管控。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外,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聚集、不扎堆。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方式,就近购买生活物资,或到小区、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资。所有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严格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强化交通管控。地铁、公交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医疗、应急和疫情防控相关车辆,在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含私家车、电动车、自行车)不流动。
三、强化经营性场所管理。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服务单位(只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各街道、社区加强“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进入以上场所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强化重点场所和机构管理。养老院、月子中心等特殊场所继续封闭管理。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继续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继续暂停服务。
五、做好核酸检测。市民按照“应检必检,不漏一人”的要求,按所在街道社区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采样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以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

天河区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近日,天河区疫情社会面传播风险持续加大,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审慎研判,决定在天河区除石牌街、天河南街、林和街、冼村街、猎德街以外的区域,实行如下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城中村(包括石牌村和天河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
二、实行临时交通管控。地铁、公交全时段暂停服务。除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疫情防控相关的车辆在落实相应管理措施的前提下予以通行外,其他车辆(包括电动车、自行车)不得流动。
三、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城市运行保障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社区志愿者,向所在社区报到,全面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社区服务。
四、住宿经营场所应严格防疫管理。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所应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询问入住人员旅居史,对发现近7天内到过风险区域的入住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社区居委会报备,并督促入住人员落实防疫措施。对故意隐匿本人或他人旅居史、接触史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工作人员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支援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集中居住场所(含酒店、宾馆和其他住宿场)不得同时接待社会面客人入住(经属地街道或疾控部门评估同意的工作需求除外)。
六、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时停产停业。进入以上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等扫码核验工作,须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各相关街道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本通告实施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通告!
广州市天河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南沙区关于强化部分区域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内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26日0时至30日24时强化万顷沙镇和珠江街道全域疫情防控措施。上述镇街实行以下措施,通告如下:
一、严格限制人员流动。市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外,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社区小区、城中村、产业园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入口严格实行测温、扫场所码和查验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措施;地铁18号线、公交(在万顷沙镇、珠江街域内)所有站、场全时段暂停服务。
二、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其他人员原则上居家办公,或就地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向所在村(社区)报到,全面参与村(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三、各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四、除保障市民生活和城市基本运行的水、电、燃油、燃气、通讯、环卫、粮油肉菜供应、物流货运、生活超市(含肉菜市场)、药店、医疗机构、餐饮类企业(只提供快递外卖服务)等行业和场所正常运行外,其余生产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进入以上场所须扫场所码并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市民按照“应检尽检,不漏一人”的要求,参加各轮次核酸检测,按所在镇街通知分时段参加核酸检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检测完毕立即返回居所。
六、镇街建立专门的服务保障队伍,设立暖心服务热线和医疗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市民诉求。
上述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配合。若出现因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广州市南沙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5日
11月25日0-24时,深圳新增24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27例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其中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共计32例。
其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32例,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5例,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6例,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1例,在主动就诊中发现1例,在社区筛查中发现6例。
新增病例,情况如下:
病例1-2
为外省来(返)深人员,抵深即被纳入管控范围,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
居住在罗湖区莲塘街道坳下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
居住在罗湖区黄贝街道金城华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5
居住在罗湖区东晓街道松泉山庄,在主动就诊中发现。
病例6
居住在龙华区民治街道中海锦城,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7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高坳新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8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和平工业园宿舍,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9
居住在龙华区龙华街道景龙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0
居住在龙华区福城街道章阁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1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万福泉水厂,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下早新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3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澳华新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4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龙胜新村,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5
居住在龙华区大浪街道鹊山新二村,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16-17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吉盛路12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8
居住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吉盛路4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9
居住在龙岗区龙岗街道鹏旭公寓(邱屋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0
居住在龙岗区龙城街道佳兆业未来城,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1-22
居住在龙岗区横岗街道新塘坑路16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3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信义·金御半山,在社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24
居住在龙岗区布吉街道幸福假日酒店,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5
居住在光明区马田街道大围塘尾新村,在跨区域协查人员中发现。
病例26
居住在光明区光明街道英唐科技产业园,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27
居住在光明区凤凰街道塘家旧村4巷,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8
居住在福田区园岭街道园东花园,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29-30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高风险区筛查中发现。
病例31-37
居住在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国华大厦,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38-39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福昌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0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尾东村,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1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沙嘴村一坊,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2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华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3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洲中心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4
居住在福田区沙头街道新南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5
居住在宝安区新安街道兴华一路北十六巷,在非闭环管理的重点人员筛查中发现。
病例46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流塘社区75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7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芮法娜酒店,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8
居住在宝安区西乡街道盐田新二村,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49
居住在宝安区石岩街道汇裕名都花园三期,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0
居住在宝安区福永街道第三工业区东露阳工业园宿舍,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51
居住在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在集中隔离观察人员中发现。
*病例1-2,6,9-10,15-19,23-37,42,45,47-51均为外省(市)输入及关联病例。
11月25日0-24时,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9例和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4例。以上病例抵深后被纳入闭环管理或管控范围,后转送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情况稳定。
经初步流调,新增病例近日主要活动轨迹为:
宝安区
西乡街道:辉记猪肚鸡椰子鸡
龙岗区
横岗街道:横岗数码电子城
南湾街道:吉祥商店
福田区
沙头街道:福伴生活超市(新洲店)
龙华区
大浪街道:阿里之门便利店(龙胜店)、龙胜市场、惠源百货(龙胜新村C区店)、乐惠多购物广场(龙胜路)
龙华街道:华富市场
南山区
粤海街道:科兴科学园C1栋、肯德基(科兴店)
罗湖区
翠竹街道:深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
目前,正在有序开展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请市民继续履行个人防控责任,做好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保持社交距离、打疫苗等防护措施,主动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根据我区新的疫情发展形势研判,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区临时执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
一、暂停临时交通管制区域内部分场所营业。前山街道造贝社区、莲塘社区临时交通管制区域内KTV、酒吧、棋牌室、麻将馆、网吧、足浴、按摩水疗、美容美发、公共体育场馆、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密闭经营性场所及电影院、游乐园(场)等室内场馆暂停营业,托育机构、线下培训机构等暂停线下服务,餐饮场所暂停堂食。
二、加强社会面防控措施。所有人员进入小区、农贸市场、大型商超、餐饮场所、宾馆酒店、剧院、电影院、体育馆、游泳馆、理发店、旅游景点、美容院、按摩水疗、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KTV、健身房、游戏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等公共场所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核酸采样证明。
三、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会展、培训、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的数量和规模。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需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报备,并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四、所有外市来(返)人员,抵珠后开展核酸“落地检”,阴性结果未出前,严格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进入公共场所。“落地检”后第二天开始实行“3天3检”,在此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倡导外市来(返)人员前5天非必要不进入除工作单位以外的公共场所。
五、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市民进入密闭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佩戴N95口罩,保持良好卫生习惯。
以上措施自11月26日起执行,视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敬请广大市民理解支持配合。
珠海市香洲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6日
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
外防输入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来(返)肇人员健康监测管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提前报备。所有来(返)肇人员,抵肇前须通过“悠美肇庆”微信小程序进行来(返)肇报备,抵肇时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二、做好“落地检”。来(返)肇人员应在国道入肇口、高铁站、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便民核酸点进行一次免费落地核酸检测。在“落地检”结果未出之前,尽量减少与社会面接触,做好个人防护。
三、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抵肇后严格落实“三天三检”,期间不聚会、不聚餐、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四、严格扫码验码。全市各类公共场所要设置场所码并张贴于入口显眼处,进入人员须扫码查验后方可进入,未扫码查码验码者一律禁止进入。入住酒店、旅馆等住宿场所须严格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对有外省、外市人员督促进行报备和落实“三天三检三不”)。
五、减少聚集。非必要不举办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大型聚集性活动。提倡从简举办婚丧嫁娶,尽量减少人员聚集规模。
六、履行责任。各企业经营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群众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不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引发疫情传播的企业和个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上述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要求动态调整。
咨询电话:0758-12345(24小时)
0758-6927873(工作日)
肇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来源:广东省卫健委、南方网、粤学习、广州海珠发布、广州天河发布、广州南沙发布、深圳发布、珠海发布、肇庆发布
编辑:李小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