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东陆丰市教育局发布《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引起社会关注。该名单显示,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
事实上,据记者调查,近年来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的情况屡见不鲜。“据调查研究,公费定向师范生违约人数的占比并不大,但违约人数有明显的上升趋势,因此也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州大学粤港澳大湾区社会发展与教育政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谢爱磊告诉记者。
据了解,2020年,广东省教育厅、中共广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的实施办法》。
其中提到,为进一步精准补充乡村教师,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广东省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自愿报名、择优录取、公费培养定向从教、限期服务”的原则,每年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小学教育(全科)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乐、体育、美术等紧缺学科教师,为高中阶段培养专业突出、底蕴深厚的研究生学历层次教师。
记者调查发现,《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定向汕尾陆丰)违约人员名单》发布于今年9月底,共有5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这并非汕尾陆丰首次公布违约人员名单。2022年2月,就有4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1年6月;11月,又有2名毕业生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2年6月。
同样在今年9月,湛江雷州市教育局发布通报,2人于2023年毕业后因个人原因未履约;另2人于2022年毕业在雷州市服务满1年后因个人原因不再继续履约。

就在上周一,10月9日,潮州市潮安区也公布违约名单,3人因个人原因未履约,毕业时间为2023年6月。

此外,近年来诸如汕尾海丰、茂名化州、云浮郁南、清远连南等地也都公布过违约名单,既有应届毕业生违约,也有工作后违约的情况。

据调查,公费定向师范生到定向安排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任教不少于6年。在规定服务期内,公费定向培养对象不得以升学、调动为由不履行限期服务约定。
那么,违约成本有多大呢?《实施办法》中明确,对服务期内未能履行协议规定的,各地负责按照规定追缴公费定向培养对象退还所享受的培养经费,并按照培养经费总额的30%收缴其违约金,超过1个月缴纳时限的每天按照应缴交费用1%的比例加收其逾期付款违约金,其违约行为应记入人事档案和社会信用体系,并予以公布。各地收缴的违约退缴资金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专项用于支持和补助地方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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