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大中小型餐馆、糕点店、饮品店、小餐饮及除学校食堂之外的单位食堂;
第二类:学校食堂(含幼儿园、托幼机构、校外托管机构);
第三类: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第四类: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
第五类: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风险得分为0—20(含)分的,为A级风险;
风险得分为21—30(含)分的,为B级风险;
风险得分为31—45(含)分的,为C级风险;
风险得分为46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对A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对B级和C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一年不少于1次日常监督检查;
对D级风险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实施重点监督,一年不少于2次日常监督检查。

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14008名高校毕业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