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要分清

“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要分清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10-27
0



对于企业所得税中的“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我们时常会混淆不清,也没有很理解为何要明确区分这两类收入。实际上,能否正确区分会影响后期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



一、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如何区分?


(一)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征税范围内的收入,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指出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二)免税收入,是将那些已经纳入征税范围内的收入,基于税收优惠政策而对其纳税义务予以免除。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二、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有何不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六条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总所位于广西南宁。荣获由广西注册税务师协会评选的2020年度“广西税务师行业十强税务师事务所”荣誉称号以及“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拥有一支精通财税业务、充满生机的专业队伍,目前体系内职员工140人,团队专业能力较强,先后接受政府部门及各行业企事业单位委托,从事税务顾问、税收风险防范、涉税审计、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咨询、账务清理等涉税服务。近年来,依靠过硬的专业能力和优质的财税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




【联系我们】


微信公众号:浩智税务师事务所

南宁总部: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21号广西路桥集团总部大厦主楼17层1703-1705号

电话:0771-5839928  18377102915

官网:www.gxhaozhi.com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注册地在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新区,在北京、广州、深圳、东莞、武汉、长沙、贵州、玉林、贵港、北海、湛江、云南、柳州等地设有子分所,现为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全国百强事务所、广西十强税务师事务所。
内容 644
粉丝 0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浩智税务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注册地在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新区,在北京、广州、深圳、东莞、武汉、长沙、贵州、玉林、贵港、北海、湛江、云南、柳州等地设有子分所,现为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全国百强事务所、广西十强税务师事务所。
总阅读402
粉丝0
内容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