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资讯 | PV-info
近日【光伏资讯】微信公众号(PV-info)了解到,南方区域6家电力交易机构联合发布《南方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交易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规则》”),南方五省区消纳量交易由此启动。
其中《规则》交易价格: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化单位为0.01元/凭证,及0.01元/MWh。为避免市场操纵或恶性竞争,将设置申报、结算价格上下限。作为一项全新的交易品种,前期对价格的监管十分重要,售电公司的经营,也从此多了一项重要的考虑因素。
市场主体可以通过银行或者电网开展交易结算,如通过银行结算,则需要“预存”资金,保证账户余额不小于交易所需要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