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关于对国I、国II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保定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自2017年11月1日起,我市对国I、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采取限制通行的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在我市注册登记的国Ⅰ、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外地号牌车辆参照执行。
二、限行区域
保定市主城区;即:保定市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
三、限行时间
自2017年11月1日起,24小时限行(法定节假日及周六、日除外)。
四、处罚措施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当出现污染形势变化,天气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等紧急情况时,政府可采取扩大限行区域的临时管控措施。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机动车尾气排放查询方法
一、登陆“国Ⅰ、国Ⅱ尾气排放标准机动车信息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网址:http://fwpt1.lfcgs.gov.cn:8088/query
查询步骤:
1、点击【号牌种类】一栏,选择对应的号牌种类。
2、点击【号牌号码】一栏,输入查询车辆的车牌号码,点击【查询】。
注:如查询结果显示该车具体信息,则该车属于国Ⅰ或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如查询结果为空,则该车不属于国Ⅰ或国Ⅱ排放标准机动车。
二、登陆“机动车环保网”进行查询。
网址:http://www.vecc-mep.org.cn/index.jsp
查询步骤: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点击网站中的“该查询系统仅用于新生产车辆查询,如需查询其他车辆达标情况点此进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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