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数据显示,在未成年人民事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案件占了极大的比重,但由于双方当事人对相关的法律知识不熟悉,导致对抚养费的相关问题存在极大的误区,因此,今天小瀚收集了几个常见的问题,并进行了相关法律解读,希望给大家带来参考
抚养费数额如何确定?
子女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一般从三个方面综合考量: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对于有收入固定的家长,给孩子抚养费的比例,一般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一半。如果父母的收入不是固定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同一行业的平均收入来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可以要求一次性付清抚养费吗?
实践中,常有当事人希望对方一次性付清抚养费,但是,根据法律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于经济条件特别困难的,法律允许其用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一般情况下,抚养费都是按月支付,对于一次性支付方式,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诉求以及实际实付能力判定。
抚养费额度一经确定、是否可再变更?
当子女因医疗、教育等正当理由致使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请求父母增加抚养费时,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方因素的基础上,对抚养费的数额进行适当的调整。
子女在上大学期间,父母是否仍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
已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若身体、智力发展状况正常,完全具有劳动能力,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的标准,因此父母可以不用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但如果父母在离婚协议中对子女读大学的费用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该义务。
没有进行登记结婚的子女有权向生父母主张抚养费吗?
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登记结婚生的孩子,还是没有登记结婚生的孩子,他们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也就是说,每个孩子从出生的那一刻起,法律就规定了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抚养费就是规定义务中的一种。如果父母不履行抚养费的义务,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