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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做些什么|“万一孩子判给对方了,我还能再要回来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要做些什么|“万一孩子判给对方了,我还能再要回来吗?”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202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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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大多数是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经常会有当事人问:“万一孩子判给对方了,我
离婚案件诉讼过程中,争议的焦点大多数是财产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经常会有当事人问:“万一孩子判给对方了,我还能再要回来吗?”
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法律规定,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收入、生活水平或抚养能力有了很大的变化时,都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以下就一列较为典型的抚养权变更案例,可以为大家提供参考
2016年,重庆璧山的陈某与王某登记结婚,2017年,两人儿子小陈出生,而双方因性格差异导致夫妻感情不和,矛盾加深。2018年,男方(陈某)带走孩子(小陈)并表示,如果女方(王某)不按照他的要求签署离婚协议,就不让女方(王某)看到孩子。王某爱子心切,与陈某于2018年3月签署了离婚协议。
协议内容大致为,双方育有一子小陈由男方陈某抚养,女方王某不承担抚养费。考虑到孩子年龄尚小,于是规定小陈年满四周岁之前可随母亲(王某)生活。年满四周岁后,跟随父(陈某)生活。签署离婚协议后,双方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后,孩子(小陈)一直与母亲(王某)及外公外婆一起生活,陈某每周来探视孩子但从不承担孩子任何费用。2019年4月,王某委托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交抚养权变更的诉讼请求。
法院把对孩子成长是否有利做为考量抚养权的重要因素,本案中陈某仅是名义上的抚养权人,实际王某承担了与孩子生活的所有抚养义务,并且孩子不满三周岁,最后法院判决抚养权变更为王某,同时确定每月陈某为孩子支付1000元的理财保险外,再支付每月300元做为孩子的抚养费。
对于抚养权变更的主张法院会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营造融洽、和睦的氛围,创造良好生活学习环境等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当事人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变更抚养权的主张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不同的案情证据收集处理方法也是不一样的,建议大家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代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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