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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律师:封闭式管理,有家回不去?房租还用继续交吗?

重庆律师:封闭式管理,有家回不去?房租还用继续交吗?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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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的流通,全国各大城市陆续进行封闭式管理,这也导致部分外出务工者无法到城市上班,并且,

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的流通,全国各大城市陆续进行封闭式管理,这也导致部分外出务工者无法到城市上班,并且,这些人中大多数人是租房,从而导致在疫情防控期间产生了许多的租房问题。今天小瀚就整理一些大家较为关注的租房问题,为大家进行相关解答。 

1、

疫情防控期间,没有使用租房可以不用支付房租吗?

由于此次情况特殊,建议租户与出租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不付房租或少付房租,是构成合同违约的。但由于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实属情况特殊,可能构成“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我国法定的违约免责事由。

是否构成“不可抗力”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旦认定构成,则可以不付房租,同时免除违约责任。但需注意的是,不付房租的想法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必要时还需要提供证明。

2、

疫情期间,承租人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解决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

一是在有关政策的扶持范围内,可以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少付租金。疫情期间,全国不少地方政府推出扶持中小微企业的特殊政策,明确减免租金。例如2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而出台的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免收2月份房租。

二是不在政策扶持名录中的商户,如果认定本次疫情构成“不可抗力”,则可依此与出租方协商变更合同租金,即减免租金。

三是即使不在政策扶持名录中,也不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况,但由于疫情影响,继续履行合同确实显失公平,可以依据民法中的公平原则,请求适当减免租金。


3

疫情期间,不想继续租下去了,可以解除合同吗?


是否解除合同,可先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仍坚持解除合同的,如果本次疫情的影响只是暂时性的,就不能解除合同。如疫情过后,返工人员可以继续租赁房屋。

但如果疫情的影响导致合同根本目的无法实现,而不是暂时性地为合同履行造成障碍,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就可以解除合同。


4、

疫情期间,承租人拖着不付房租或者干脆就不付房租了出租人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合同吗?

如果在疫情不构成“不可抗力”,同时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承租人拒绝或迟延支付租金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相应违约金。

但由于疫情期间的情况特殊,基于公平原则或承租人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请求减免或适当减少违约金。此外,违约行为实在“过分”的,出租人也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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