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爆料女星阿娇与赖弘国已在今年3月1日离婚。
消息曝光之后,钟欣潼公司英皇代为回应:双方已经签了分居协议,希望能够给双方一个冷静期。
据了解,两人于2018年12月举行婚礼,婚后阿娇主动提出离婚,二人婚姻仅维持14个月走到尽头。
虽然不少网友纷纷表示惋惜,但是婚姻从来都不能将就。
不过,两人离婚为什么不直接签订离婚协议而是选择分居协议呢?今天小瀚就从法律的角度为大家分析分析。
夫妻分居协议是在当下是多数夫妻离家不离婚的产物,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但其又涉及婚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以及财产约定等内容,效力有无不一,以具体内容为准。
实践中,分居协议也是较为常见的,虽然没有被“官方盖章”,但是对两人分居事实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
一方面,夫妻两人感情陷入危机,但又没有下定决心离婚时,就可以签订分居协议,以分居的名义给双方婚姻关系一个缓冲区或窗口,这样离婚和复合都留有余地。
另一方面,分居协议中,夫妻双方对于财产分割以及婚内财产约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应当受其约束。也就是说,分居协议可以规定两人财产归属,你赚的归你,我赚的归我,减少经济纠纷。
分居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分居原因,分居时间、子女抚养、财产分配、债务承担等问题。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经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但是实践中,以此理由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是比较困难的。
主要是因为:夫妻是否分居、分居的原因、时间,当事人难以举证,就是没有“铁证”来证明这些。但是,如果夫妻两人在离婚诉讼前签订过书面的分居协议,就可以为以上理由提供证据支持。
当然,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不仅需要证明已经签订了分居协议,而且需要证明已实际履行。因此,建议也要注意保留分居地的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记录、停车记录等分居两地的证据。
另外,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所以,如因上述事由导致分居,应将分居事由写明,若日后诉讼,即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
在分居协议中,如果没有对夫妻财产约定分别所有制的话,那么即便分居后,一方的收入仍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分居后一方收入归个人所有。
对于共同债务部分,虽然法律已经明确了案外人承担较大的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但是为了保险起见,在分居协议中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样一来,一方对外偿还后,还是可以保留继续内部向对方追偿的权利。
如标题所示,分居协议可以对子女抚养权这块进行约定。如果以后两人发生离婚诉讼,分居协议中这方面的相关规定可以为抚养权争取提供助力。
至于抚养费和探望方式等具体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如果两人无法达成共识,直接抚养人可以向另一方要求抚养费。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协议不能违背双方当事人意愿,否则无效。
看到这里,大家是否知道阿娇为什么签分居协议而不是离婚协议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