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遗嘱?
那么,一份有效的遗嘱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 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患有聋、哑、盲等生理缺陷而无精神病的成年人,他们是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因此他们也可以立遗嘱。
(二)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二、三、四款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最后,再来具体讲讲法律认可的遗嘱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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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形式因顺应新科技、新形势而变得更加多样,方便的同时,其订立的要求也变得更加严格。老百姓立遗嘱是件人生当中的重要大事,在专业人士指导下立遗嘱比较妥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