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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存在哪些风险?是否受法律认可?

​“借名买房”存在哪些风险?是否受法律认可?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202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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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实践中,为了规避某些限制而借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亲朋好友的名义买房的例子不在少数。一旦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呢?
实践中,为了规避某些限制而借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或亲朋好友的名义买房的例子不在少数。
一旦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呢?
“借名买房”到底存在哪些风险?
到底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今天小瀚就给大家讲讲。


案情回顾:

张某强和张某为父子关系,2014年,张某强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张某名下。期间,房屋一直由张某强管理。

2018年,张某主张自己为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张某强则表示,自己才是房屋所有人,当初出于购房优惠考虑,借儿子张某名义买房。



争议焦点:张某强是否系案涉房屋真实权利人?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

《物权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物权法》解释(一)第二条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通常情况下,不动产权属应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案涉房地产权证记载权利人为张某,根据物权公示公信原则,张某系案涉房屋所有权人。张某强主张其为案涉房屋真实权利人,但并不能提供其购房时存在限购等交易限制的证据。

且购房属大宗交易,购房后4年,张某未与张某强签订过任何关于案涉房屋权属的书面协议。张某强虽代为签署购房文件、保管购房款、税费、物业管理费等各种款项支付凭据,但两人系父子关系,血缘关系决定了双方生活亲密程度,从日常生活角度,由张某强代签购房文件、保管各种款项支付凭据并非完全不可能。张某强主张本案属于借名登记,缺乏充分事实依据,很难获得支持。

法律延伸:借名买房的行为存在四大风险



首先是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该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

第二,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
第三,即使登记人认可,但如果其陷入债务纠纷,债权人申请保全,也可能导致房屋被查封。
最后,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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