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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20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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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差一点我们就擦肩而过了有趣有用有态度如今,婚前买房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例子不在少

差一点

我们就擦肩而过了

有趣

有用

有态度


如今,婚前买房已经成为社会普遍现象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款的例子不在少数
如果夫妻离婚,这样的房产该如何分割呢?
今天,小瀚就结合最近收到的相关留言案例给大家分析


1

案情回顾


月亮不睡我不睡:最近,家里大姨给我介绍了个对象,人还不错,相处起来也还好。他虽然有一套房,但是是贷款买的,登记在他个人名下。

现在问题来了,如果我和他结婚,肯定是要一起还贷款的。我个人月收入8k+,他收入6k-1w。而房贷每个月需要还4000,经济负担还是不重的。
但是,万一离婚了,这个房子如何分割呢?我听说现在是谁登记房子就归谁,法律上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呢?希望律师指点一二,合法保障我的个人权益。

2

律师说法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对于婚后房屋夫妻共同还贷及增值的部分,人民法院判决时应当本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经济补偿。


简单来说就是,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情况,离婚后房子由两个人协商处理但是我们都知道,现在房子价值还是很高的,谁都不会让步。这时候只能依靠法院判决。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一般情况下,登记在谁名下,房子就判给谁,如果还有贷款没还完则由这个人继续偿还。同时,这个人补偿没房子的那一方当前房产增值部分和共同还贷的部分。
具体到这位网友的情况中,如果离婚了,男方按照规定补点钱给你,房子则与你无关。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一点。对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无论是您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双方共同工资还贷,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男方有额外心思,能证实其还贷的资金来源于他个人婚前财产,或者他父母支付的,那么该部分则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后房产和你关系也不大。


想要规避这些风险,给你以下几点建议。



1、创建夫妻共同账户,房贷也由该账户支出。

2、转账给男方房贷时备注“房贷钱”等字样。

3、把这套房产卖了,两人共同出钱再买一套房产。


法律没有绝对的公平,只有相对的公平。婚姻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上的,不赞成用婚姻方式敛财,但是也要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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