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租房已经成为了一项很普遍的行为,那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今天小瀚就给大家讲讲。
在小瀚处理过的几起租房纠纷中,发现有不少当事人并不会仔细的实地查看房屋情况,甚至都不会去实地查看房屋,导致入住后发现房屋不符合自身用房要求,但此时若要放弃租赁则会比较被动,如支付违约金等。
在此,小瀚提醒各位租房者切记一定要实地仔细查看房屋情况,核实是否符合自己的用房要求,例如,对房屋的环境(噪音、光线等)、附属设施(供水、供电)及家私电器(空调、冰箱、炉灶)等基本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如果是商业用途的房屋,最好要向物业了解一下自己的经营业态是否符合物业的要求。
在签署租房合同前,务必仔细查看出租人的权利证明材料,确保出租人有出租房屋的权限,以避免因为出租人没有出租权限而引发纠纷,在此列举几种最为常见的需要核实出租人权限的情形:
1、若房屋的产权人为多人共有,仅一位产权人洽谈出租事宜的,租房者应当确认全部产权人均同意出租房屋;
2、若洽谈出租事宜的是出租人的代理人的,租房者应要求代理人提供“授权委托书”并留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出租人是转租人的,就是俗称的“二房东”,那么应要求转租人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押金、水电费、物业费、WiFi费、支付日期须写进合同
正式租房签约,应明确具体的月租金与支付日期,并在合同中约定好水电费、物业费、WiFi网络费等由哪方支付。
租金的付款方式有月付、季付、半年付、年付,如果一次性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与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部分优惠。然后再加上一条规定,出租人不得在租期内擅自提高房租。
小瀚提醒:一切以合同为准,口头约定不算数,务必将费用明细列进合同里。
签订合同前,应对房屋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最好将设备都试用一下,确保所有设备都能够正常使用。若试用时遇到损坏情况,应当告知出租人并要求其维修完善。
签订合同时,应当将室内的具体物品、家具家电等设备写入合同中(当然也可以额外写好并添加为合同附件);如打算装修改造也应在合同中注明,避免以后退租时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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