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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同律师: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利停电停水吗?

重庆合同律师: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有权利停电停水吗?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
2020-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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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案情回顾:陈女士发现家里突然停电,便找到小区物业要求检查停电原因,但物业告知她,是因其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停电。


案情回顾:


陈女士发现家里突然停电,便找到小区物业要求检查停电原因,但物业告知她,是因其拖欠物业管理费而停电。

陈女士感到十分气愤并表示,水电不属于物业的管理范围,即使自己不交物业费,物业也没有权利停电。
最终,与物业服务企业交涉无果后,陈女士找到供电管理部门,但供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物业服务企业因其无工作证件而拒绝打开配电房的门。
陈女士认为物业服务企业利用管理之便,以停电方式威逼她,给自己带来生活的极大不便,遂将物业服务企业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物业服务企业排除供电妨害、恢复供电,并向其赔礼道歉,减收一个月管理费,赔偿经济损失。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陈律师表示:

被告物业服务企业并非供电部门,无权以任何理由对原告采取停电措施,否则就构成侵权。物业应该为陈女士排除供电妨害、恢复供电。

至于陈女士提出减免一个月管理费的请求,属于双方的物业管理合同的范围,与本案侵权纠纷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陈女士应另行主张权利。
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权,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水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相关延伸: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行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如果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并授权,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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