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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汇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东莞“服务业新政30条”出台,真金白银助发展

政策汇编|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东莞“服务业新政30条”出台,真金白银助发展 华迅控股
2026-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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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关注我,找政策不迷路!



精准赋能
助企发展
东莞市最新产业政策汇编



政策汇编来啦!本次带来近期东莞市出台的政策信息内容,关注我,找政策不迷路!



01
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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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9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


01
认定标准
(一)资质与时长:已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从事特定细分市场超 3 年。

(二)营收:上年度营收≥5000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90%;近两年营收复合增长率≥5%(复核企业除外),上年末资产负债率≤75%。

(三)研发:近两年研发费用≥1200 万元,且占营收比重均≥3%。

(四)知识产权:拥有≥4 项与主导产品相关 Ⅰ 类知识产权并产生效益(近三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排名前三企业除外)。

(五)市场:主导产品国内 / 国际细分市场占有率≥10% 或国内前三,有较高知名度。

(六)产业链:主导产品属制造业核心基础领域,处产业链关键环节。

(七)评价得分:本年度专精特新发展评价≥60 分(复核企业近两年任一年≥60 分)。



02
申报方式和程序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务必于2026年4月25日至5月25日期间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填报并完成提交,线上线下数据应保持一致。

资讯来源: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政策原文:(长按二维码获取政策详情)





02
东莞“服务业新政30条”出台,最高奖1000万!


东莞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    

近日,《东莞市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印发出台,提出实施主体扩容提质工程、创新赋能工程、市场拓展工程、生态优化工程“四大工程”共计30条举措,其中对综合效益较好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并将推广“服务业券”,以“真金白银”助力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


实施服务业主体扩容提质工程
(一)梯度培育市场主体
1、鼓励“个转企”“分转子”

优化“个转企”“分转子”审批流程,为企业提供登记注册及政策匹配等高效服务。

对符合条件转型企业,按规定落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及大学生见习补贴。

2、支持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

对当年新上规的服务业企业(年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5万元奖励

对当年开业即上规的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给予一次性最高10万元奖励

3、支持领航企业发展

定期开展生产性服务业“领航企业”遴选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一次性资金奖补,并享有公证服务“绿色通道”

(二)激励拓展新增量

4.鼓励主辅分离

鼓励制造业企业剥离发展研发设计、物流仓储、营销贸易、检验检测、人力资源、软件信息、后勤服务等服务环节。对完成主辅分离且新设服务业企业达到一定规模条件的,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

5.激励专业市场主体统一运营。

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专业市场设立统一运营主体,建设一体化收银系统,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并实现交易额规模每年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6.支持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

鼓励企业利用存量旧厂房改造、兴办研发设计、文化创意、会议展览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对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奖励。


实施服务业创新赋能工程

(三)强化转型创新

7.支持AI赋能发展。

对服务业企业通过人工智能算力服务平台租用市内外智算源的,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奖励。

8.支持加大技术投入。

对信息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等服务业领域企业,在引进购置专业设备设施、软件及实施设备更新且设备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投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9.支持服务业标准化建设。

对牵头制定并完成发布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按规定给予补助。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承接单位,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10.支持绿色化发展。

对取得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粤港澳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的。按每张证书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总额最高10万元。

11.强化会计专业服务支撑。

对首次进入全国前100、前50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进入全省前100、前50、前30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分别给予最高10万元、20万元、40万元奖励。

(四)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

12.支持打造消费新业态。

推动人工智能、元宇宙等数字技术在文娱、旅游、健康、体育等领域的深化应用,打造商旅文体健融合的消费新场景。对符合条件的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项目给予一定奖励。

13.支持文旅商体展融合。

鼓励文旅商体展活动组织单位、专业服务机构、社交平台等市场主体,在大型主题活动期间联合举办商业营销、餐饮休闲等促消费活动,活动期间实现商业零售额增长超过20%且不低于2000万元、活动参加人数不低于1万人次的,对活动主办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支持非遗活动、演出活动进酒店,对活动期间营业收入增长10%,且月度营收不低于300万元的酒店,按每场活动给予最高3万元奖励。

14.支持举办大型演出赛事活动。

对举办营业性演出活动的社会资本,给予每场最高20万元奖励。同一主办单位每年最高获得100万元奖励。对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体育赛事、电竞赛事及展会活动,按票房收入或实际投入分档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五)加强人才引培

15.加大人才引进力度。

将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工业设计等重点领域纳入市人才目录。每引进一人给予企业最高50万元奖励,每年累计最高申请100万元奖励;奖励对象属于高层次人才的,每年累计最高申请3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人才给予最高10万元的新引进补贴。

16.引进涉外法律服务人才。

对引进、聘请粤港澳大湾区律师等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或国家级、省级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的企业,按每人2万元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万元。

17.拓展新业态职业培训。

围绕人工智能训练师、无人机驾驶员、互联网营销师、供应链管理师等新工种,发动优质企业、院校与技能培训机构成为承训主体,组织开展省级项目制培训,最高可获3600元/人的培训补贴。

18.强化科技服务人才支持力度。

对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中、高级技术经纪(经理)人证书且在东莞市科技成果转化信息平台上备案的人员,通过平台对在莞概念验证或中试项目全流程跟踪并促成合作的,按每个项目首笔实缴金额给予最高2%奖励。每个技术经纪(经理)人单个项目最高奖励3万元,年度周期内奖励总额最高20万元。


实施服务业市场拓展工程

(六)创新市场开发渠道

19.推广服务业券。

建立专业服务业券支持目录,支持企业采购法律服务、会计审计、检验检测认证、人力资源、知识产权、工业设计等专业服务,合同实际支付金额超100万元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服务业券奖励。

20.支持开展行业交流活动。

对服务业行业协会、服务业企业组织举办总投入100万元及以上、参与企业超300家的行业交流活动(含竞赛、研讨、考察等),对符合条件的协会、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七)支持拓展国际市场

21.鼓励拓展国际业务。

鼓励服务业企业加快取得对外服务合作资质并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机构给予相应政策支持。

22.支持开拓国际客源市场。

鼓励旅行社开展国际旅游地接业务,对年度招揽符合条件的入境过夜游客总人数达到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按照前3名分档给予最高30万元、25万元、20万元奖励。

23.支持服务业企业参展、办展。

积极拓展“粤贸全球”“粤贸全国”展会目录,对服务业企业、商协会组织企业抱团参加境外展会按规定给予奖励。对服务业企业参加《粤贸全国东莞活动目录》内展会,对展位费给予一定比例资助。



实施服务业生态优化工程

(八)加强要素保障

24.强化教育支撑。

对规上服务业企业提供员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优先支持。

25.降低融资成本。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中小型服务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纳入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白名单。

26.稳定生产要素。

加大对规上服务业企业提供水、电、气供应保障力度及相关服务。

(九)深化质量品牌

27.支持企业争创品牌。

统筹土地、能耗、排放等关键指标,优先保障质量品牌领先的服务业企业发展需求。

28.打造高能级集聚载体。

规划、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规模优势突出、空间集中、资源集合、服务集成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综合效益较好的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对成功引育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平台及核心团队的集聚区,在综合评价与择优奖励时予以优先支持。

(十)提升企业感受度

29.构建企业准入、退出便利机制。

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提供全流程免费帮办服务。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提供税务、社保、公积金等注销事项“一站式”办理。

30.做优企业服务。

推广企业服务专员制度,定制企业“服务包”。完善“企莞家”平台,建立惠企政策发布、申报、兑现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本文件与本市同级其他同类政策措施重复的,或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符合上述多项奖补政策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由企业自主选择申报。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


资讯来源: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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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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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迅控股集团成立于2003年,聚焦产业空间开发、全流程顾问服务、产业园区招商运营管理、股权投资四大业务,构建产业全链条服务能力,形成全生命周期产业服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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