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区人民政府2021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方式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采用线上填写调查问卷的方式,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满意度调查。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家长(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
三、具体操作办法
满意度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后),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调查问卷。填答人根据各自身份(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选择相应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保密。
附:“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津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1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