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24项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
综合保税区作为开放经济的重要平台,近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推出24项改革举措。今年适逢综保区建设20周年,继2019年部署后国家再次实施系统性战略规划。
对比2019年聚焦“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本次新规着力“扩能提质”,围绕提升新业态发展能级、保障产业链安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提高智慧监管效能四大方向细化措施。目前全国168个综保区实现31省区市全覆盖,2025年进出口总值达7.2万亿元,贡献全国近六分之一外贸份额。面对政策优势弱化、国际竞争力不足等挑战,新规立足保税功能集成优势,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
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
措施涵盖保税维修、检测、跨境电商等业态创新发展。重点探索实施综保区保税维修产品负面清单管理,替代原有276类商品的正面清单,大幅拓展维修业务范围并推动产业升级。针对生物医药企业研发诉求,试点对符合条件的区外企业赋予综保区海关注册编码,促进研发制造一体化。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
通过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优化重大技术装备异地监管、实施差异化合格评定等4条措施,强化产业链协同,支撑国家经济安全任务。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提出支持口岸联动、简化出口转内销流程、扩大信息互通互认等7项举措,推动综保区从传统“两头在外”模式向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转型。
提高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
着力构建智慧监管体系,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并优化服务平台。新规强调促进综保区错位发展,科学控制增量、优化存量,确保“设立一个、办好一个”。
海关总署表示,随着措施落地,综保区将深度融入“十五五”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为外贸企业提供政策红利与竞争力提升空间。
来源: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