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报过氧化氢溶液当“卫生巾”运
信德海事安全 海口港查获瞒报过氧化氢等危险货物典型案例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供稿 韩林池)
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4月,海口市港航管理处根据举报线索,联合海事、公安等部门在秀英港区连续查获4个瞒报危险货物集装箱,涉及除放射性物质外的1-9类危险货物,均未依法申报。
涉案货物品类复杂、包装简陋且数量庞大,通过箱门堆码普通货物方式逃避检查。其中2个集装箱夹带走私烟草,1个夹带民用爆炸品,个别持道路危货运输资质企业仍"知法犯法",属海口港近年情节较为恶劣的瞒报案件。
图 1 相关媒体现场报道
危险货物混装混载风险评估
某以"妇女卫生巾"申报的集装箱,箱门处仅少量卫生巾,深处混装无水煤油、乙醇、乙腈、过氧化氢溶液(30%-40%)等高纯化学品及禁用农药毒死蜱、锂电池。混装风险远超单一危险品。
图 2 箱内所载部分危险货物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委托权威高校采用差示扫描量热法(DSC)等技术评估风险,证实过氧化氢与箱内乙醇、乙腈等物质可发生剧烈反应。实验测算显示,若3吨过氧化氢与300千克乙醇泄漏混合,TNT当量可达1.5吨,爆炸死亡半径约170米,严重损毁半径超500米,将波及秀英港区主要作业区。
图 3 过氧化氢与无水乙醇混合物料爆炸模型评估
过氧化氢货物合规要求
过氧化氢溶液浓度低于8%不属于危险品;8%以上则归为危险货物,主要涉及UN2984、UN2014等编号。本案中经鉴定,涉案20%-60%浓度过氧化氢属UN2014(第5.1类氧化性物质兼第8类腐蚀性),需严格遵循运输规范。
运输时除使用相容包装材料外,必须配备通气或泄压装置。本案中涉事企业未提供包装鉴定,仅用无泄压装置的普通化工桶装载,高温环境下已致部分桶体异常膨胀。
案件处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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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危险货物联合检查机制,强化港航、海事及执法部门协同,堵塞监管衔接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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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州、上海等地跨区域执法协作,实现"一地发现、多地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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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应用DSC等热分析技术科学评估混装风险,为国内水路运输危险品监管首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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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行刑衔接研究,重点论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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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海南自贸港国际海运危货规则专题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
案件进展
截至2026年4月,海事机构已对托运人实施行政处罚,司法机关仍在推进案件办理。
海口市港航管理处将持续深化危险货物防控机制及法律适用研究。
安全警示
监管部门坚决贯彻"扩大开放、统筹安全"原则,持续完善海南自贸港风险防控机制。
依据司法解释,水路运输瞒报危险货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危险作业罪等刑事犯罪。
相关单位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杜绝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