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欧盟正式通过第二十轮对俄制裁方案,新增能源、金融服务(含加密货币)、贸易及媒体宣传限制,并强化对欧盟企业的保护措施。此轮制裁将29个中国实体(含28家企业及1名个人)列入限制名单。
制裁机制结构性升级
本轮制裁突破单纯“加码”模式,转向制度性升级:欧盟首次启用“反规避工具”,将审查对象从俄罗斯本土扩展至系统性协助规避的第三国。涉俄贸易、供应链及中转业务企业需重新评估合规边界。
制裁网络正从“点对点”覆盖升级为“系统性审查”,反规避机制激活、第三国实体列入及加密货币禁令表明审查半径持续扩大。中企合规重点应转向全链路可追溯性,重点关注供应链中转国执法能力、支付通道风险、海运安排及合作伙伴背景。
被制裁中国实体清单
全面制裁对象
个人
李新阳(北京汐潮国际科贸董事)
重点企业(6家)
ETS Solutions(China) Ltd.(苏州)
湖南好天一(湖南长沙)
北京汐潮国际科贸有限公司(北京朝阳)
四川AEE/深圳一电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福田)
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扬州)
陽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香港)
出口管制与贸易限制(21家)
深圳友邦仕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威洱斯泰电子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斯尔优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世联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俄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天美创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亚欧国际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江西新拓实业有限公司、东莞碧浓科技有限公司,以及香港地区沃融電子有限公司、科源世紀發展有限公司、易准科技有限公司、宏芯微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与白俄罗斯制裁关联企业
中国航天三江集团有限公司(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