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
(2026年4月11日)
节能降碳是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重要抓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节约优先方针,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遏制能源消费总量不合理增长,提升能源资源产出效率,减少碳排放。
二、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
(一)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
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协同,强化标准引领,降低产业能源依赖。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管控高耗能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绿色低碳产业,推进零碳园区建设。
(二)统筹节能降碳与能源绿色转型
科学调控能源消费总量,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达峰。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建设新型电力系统,促进绿色电力消纳,提升能源生产效率和电网效能。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
(三)强化工业节能降碳
提升钢铁、有色、石化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实施工业节能降碳工程,深化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跨行业耦合提效。
(四)加强建筑节能降碳
严格新建建筑能效管理,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提升供热系统效率。
(五)推进交通运输节能降碳
发展铁路、水路运输,提升公路绿色化水平,建设零碳运输走廊,推广节能低碳运输工具,支持清洁低碳燃料应用。
(六)加快数字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推进算力、通信基站节能改造,优化设备选型和智能运行策略,严格能效指标准入管理,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
(七)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实施公共机构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加强能耗定额管理,建设节约型机关。
四、进一步加强节能降碳监督管理
(八)严格节能降碳审查评价
加强项目能耗、碳排放综合审查,新(改、扩)建高耗能项目需制定碳排放置换方案,动态调整审查权限。
(九)加强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
建立节能降碳管理档案和分级制度,强化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和审计执行。
(十)强化节能降碳全流程监管
常态化监测能源消费指标,加强监督检查与执法协同,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五、强化节能降碳工作支撑保障
(十一)健全法律法规
加快修改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完善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二)完善标准标识体系
完善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标准,制定新领域节能降碳国家标准,强化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管理。
(十三)强化政策支撑
完善差别化电价和分时电价机制,落实税收优惠,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支持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十四)加强技术创新应用
聚焦高效节能装备和智慧用能领域,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广先进适用装备。
(十五)提升基础工作能力
优化能源管理人才培养,强化专业能力培训,健全能源和碳排放统计制度。
六、加强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加强统筹谋划,落实节能降碳责任,纳入碳达峰碳中和考核。
(十七)实施全民行动
开展节能宣传周等活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十八)强化国际合作
深化节能降碳国际对话合作,加强技术交流和标准互认。
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