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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炼厂家逐步摆脱原料垄断 进入上游市场获得话语权

地炼厂家逐步摆脱原料垄断 进入上游市场获得话语权 中国燃料有限公司
2015-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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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地炼厂家逐步摆脱原料垄断 进入上游市场获得话语权

  导读:2015年2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口原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2015年5月27日东明石化首获进口原油审批,地炼厂家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的速度不断加快,与此同时,商务部对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批复厂家也在不断公示,在此背景下,地炼厂家逐步摆脱原料垄断,进入上游市场获得话语权。




1、目前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企业




  目前全国获得原油进口资质审批的地炼企业共11家,其中山东地炼企业占9家,山东地炼装置产能占据山东总产能的60%左右,此次获得进口原油使用权最大获益者非其莫属。


  据了解,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口原油政策出台之前,山东地炼加工的原料多为劣质重油,约占总原料加工量的75%左右,汽柴油加工难度相对较大,且汽柴煤的产出率仅为50%,较中石化汽柴煤的平均产出率低20%左右。


  而随着原油使用权开放、落地,符合标准地炼企业陆续申请成功,原料由劣质重油转换成进口国外原油,不仅为炼厂提供充足原料,且汽柴煤产出率提升近10%,成本也将节省50元/吨左右。在当前炼油利润亏损市场环境下,不仅为炼厂减轻成本,也为炼厂解决装置原料“吃不饱”的问题。


2、未来山东地区符合审批标准地炼企业


  进口原油使用权正在火热申请中,但根据文件也对地炼可以获得的进口原油使用额度作出了较为清晰的量化指标:


(1)、淘汰200万吨/年及以下规模常减压装置的炼厂,可以获得于装置能力等额的进口原油配额;

(2)、如果淘汰的装置炼能超过200万吨/年,则用油数量限额为实际淘汰装置加工能力的1.2倍;

(3)、在2000年国家清理整顿后保留的地炼,未违规改扩建、目前仍正常运行装置的,用油数量限额在第1款基础上上浮1倍;

(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淘汰落后生产装置的,用油数量限额在第1、2、3款基础上上浮20%;

(5)、提前两年以上(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2013年底前,其他地区2015年底前)完成国V车用汽柴油质量升级的,用油数量限额在第1、2、3、4款基础上上浮20%。除此之外,建设调峰储气设施的,按照比例确定用油数量。




  除去目前已获审批9家地炼企业,符合申请标准的企业还有近16家。据隆众石化网显示,截止目前,国内地方炼厂共获得进口原油使用配额4918.88万吨,其中山东地炼获得3602.88万吨配额。


  而该16家地炼企业总产能5180万吨/年,若全部获批,届时或将获得近4500万吨原油配额,充分解决了多年来地炼炼油装置“吃不饱”、“吃不好”的处境。同时,也为成品油质量升级提供有力保障,达到国家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油、车用柴油的要求。



3、拥有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企业




  对于进口原油使用权的积极申请,地炼企业更为看重原油进口权的掌控,因为只有真正的掌握原油进口权,才是真正摆脱原料垄断,进入上游市场获得话语权。


  之前我国配额是由发改委下到拥有炼化实业的主管单位,比如三桶油总部、中国化工、中国兵器、中化等;原油的进口资质则是指进口经营权,由商务部授权给几家外贸代理公司,包括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国际石油化工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全资控股)、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合资控股)、珠海振戎公司和中海中石化联合国际贸易公司等5家。


  随着地炼企业6家获得原油非国营贸易进口资质,东明石化以及垦利石化分别在8月、10月开始自主进口原油,据悉,目前已进口的原油包括阿曼原油、ESPO原油等。后期随着原油使用权的陆续审批,地方炼厂进口原油的工作积极展开,自主进口将是大势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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