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别人是一种快乐。
一位刚刚参加工作领到工资的年轻人,决定即日起每天做一件善事。
在年轻人下班的路上,他看到一位乞丐在路上乞讨。乞丐年龄并不大,却一直沿街行乞,风雨无阻,让年轻人心生怜悯。
年轻人决定每天给乞丐10块钱,他想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一位乞丐的命运。
几年来,年轻人在下班的路上,坚持每天看看乞丐,并送给乞丐10块钱。
然而,乞丐的命运,并没有因此而改变。不过,乞丐的乞讨也不再那么辛苦了。他每天依靠年轻人的10块钱的施舍,也基本能够勉强度日了。所以,他每天的工作,只是在年轻人下班的路上、下班的时间,领到年轻人送给他的10块钱。
突然地某一天,年轻人给乞丐的钱由10块竟然改成了5块。
每天能够有这5块钱的收入,乞丐也基本能够勉强维持生活。
给予别人是一种快乐。
年轻人坚持每天送给乞丐5块钱,这样以坚持又是两三年。
突然地某一天,年轻人给乞丐的钱由5块竟然改成了1块。
这每天一块钱的收入,让乞丐根本无法最基本的生活。
乞丐决定找年轻人谈一谈。
年轻人解释说:原来每天送给他10块钱,是因为自己过单身,自己能做自己的主,所以手头宽绰;后天结了婚,养家的任务重,手头的私房钱也不是很多,所以,每天只能给他5块钱;后来,又有了孩子,家庭负担更重了,生活也过得就有些拮据了,所以,每天只能送给乞丐1块钱。
乞丐听后,表现得极为愤怒:你无论手头有多么紧张,也比我过得富裕吧,你总不能不管我的死活,就扣下该给我的钱去养你的老婆孩子吧?
这位乞丐竟然把年轻人的施舍看成是想当然的事情了。
乞丐这样想,让年轻人无法得到帮助别人的快乐。
给予别人应该是一种快乐。而事实上,年轻人对乞丐的施舍,既没有给年轻人带来快乐,也没有给乞丐带来生活方面的改变。
开始,我们培养习惯;后来,习惯培养我们。而习惯一旦失去平衡,惯性就可能成为一个慢性杀手,杀掉了我们心中的善心和良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