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0日,工信部正式发布《“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要求,到2025年,大数据产业测算规模突破3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保持在25%左右,创新力强、附加值高、自主可控的现代化大数据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数据要素价值评估体系初步建立,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数据流动自主有序,资源配置高效公平,培育一批较成熟的交易平台,市场机制基本形成。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标准引领作用显著增强,形成一批优质大数据开源项目,存储、计算、传输等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数据采集、标注、存储、传输、管理、应用、安全等全生命周期产业体系统筹发展,与创新链、价值链深度融合,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形成一批技术领先、应用广泛的大数据产品和服务。社会对大数据认知水平不断提升,企业数据管理能力显著增强,发展环境持续优化,形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国际交流合作全面深化。
《规划》还明确了六大主要任务:(一)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二)发挥大数据特性优势;(三)夯实产业发展基础;(四)构建稳定高效产业链;(五)打造繁荣有序产业生态;(六)筑牢数据安全保障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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