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已经开始,春节临近,走亲访友、聚餐饮酒增多,酒驾醉驾易发多发。公安部交管局近日公布1月份4起酒驾醉驾肇事案例:
1月7日0时40分许,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3人)沿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颐园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302省道T型交叉路口时,先后与道路北侧信号灯杆和树木相撞,造成车上3人死亡。经查,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192mg/100ml)。
1月8日6时37分许,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1人)沿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境内215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乾县梁村镇敏德村十字路口时,与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5名行人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经查,小客车驾驶人酒后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53.11mg/100ml)。
1月8日21时30分许,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4人)沿天津市北辰区北杨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与山深公路交叉口时,冲破隔离水马后坠入河内,造成车上4人死亡。经查,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214.09mg/100ml)。
1月18日2时50分许,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1人)沿山西省晋中市境内张兰高速公路引线由北向南行驶至595公里加311米处(介休市张兰镇古玩城附近)时,驶入对向车道,与由南向北行驶的另一辆小客车(核载5人,实载5人)相撞,造成5人死亡、1人受伤。经查,由北向南行驶的小客车驾驶人醉酒驾驶(血液中酒精含量144.55mg/100ml)。
春运启动,春节临近,走亲访友、聚餐饮酒增多,酒驾醉驾易发多发。全市公安交管部门集中优势警力,加大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整治力度,每天查酒驾,采取设置固定执勤卡点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筛查,做到“逢疑必检、违法必究”。1月26日至2月4日,全市公安交管部门累计查处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80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将酒驾列为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醉驾列为犯罪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党员依法受到政务处分、行政处罚,应当追究党纪责任,党组织可以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酒驾及醉驾人员在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后,将依规依纪依法受到相应党纪政务处分。
此外,营运车辆驾驶人酒后驾车,不仅是置自身安全于不顾,更是置广大乘客和货物的安全于不顾,因此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相比非营运机动车而言,受到的处罚将更为严厉,并且会“饭碗”不保。
韶关交警提示,酒驾醉驾猛如虎,极易诱发车毁人亡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务必牢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桌聚餐人员要相互提醒,对酒后开车的要劝阻制止。喝酒不开车,喝酒后将车辆停放在原地,叫代驾或由朋友代开,切勿心存侥幸导致追悔莫及。
春节的脚步近了,
团圆是此刻最温暖的期盼,
请广大驾驶人牢记:
亲友欢聚莫贪杯,
驾车出行不沾酒!
来源:韶关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