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8天主十诫




卷 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在圣神内的生活
卷三
在基督内的生活
「基督徒!你该认清你的尊严,你现在分享天主的性体;不要自暴自弃,再回到你旧时的罪恶生活中去。你要记住:谁是你的首领?你是谁的肢体?你要记得,你已从黑暗的势力下被救出,转入了天主的光明,天主的王国中了」。
信经宣认,天主在创造工程中所赐给人类的伟大恩典,但在救赎和圣化工程中,他赐给的恩典更加伟大。信仰宣认的,由圣事所赋给:藉着「再生的圣事」,信友成为「天主的子女」(若1:12; 若一3:1),「分享天主的性体」(伯後1:4) 。在信仰中认识了新的尊严,信友便被召,自此以後,「生活度日只应合乎基督的福音」(斐1:27)。藉着圣事和祈祷,他们领受基督的圣宠和基督之神的恩赐,使他们有能力度此生活。
耶稣基督常做他父所中悦的事。他与父生活在完美的共融中。同样,他的门徒也被召在父的注视下生活,父在「暗中看见」,使他们成为「成全的,如同天父是成全的一样」(玛5:47)。
基督徒藉着洗礼结合於基督,「死於罪恶,在基督耶稣内活於天主」(罗6:11),这样,就分享复活的主的生命。跟随基督,并与他联合在一起,基督徒能够「勉力效法天主,如同蒙宠爱的儿女一样,并在爱中生活」(弗5:1),使自己的思念、言语、行为符合「耶稣基督所怀有的心情」(斐2:5),并效法他的榜样。
基督徒「因着主耶稣基督之名,并因我们天主的圣神,成了义人」(格前6:11),又「受祝圣,并蒙召为圣」(格前1:2),他们已经成为「圣神的宫殿」。「子的圣神」教导他们祈求父圣神成为他们的生命,使他们力行,做爱德的事功,为「结出圣神的果实」(迦5:22)。圣神治愈罪过的创伤,使我们「在心思念虑上改换一新」(弗4:23),光照我们,坚强我们,使我们生活「像光明之子一样」(弗5:8),就是在一切事上实践「良善、正义和诚实」(弗5:9)。
基督的道路「导入生命」,它和「导入丧亡」的道路正好相反(玛7:13)。福音中两条道路的比喻是教会常讲的教理。这表示伦理的抉择为我们的得救很重要。「有两条道路,一条是生命之路,另一条是死亡之路;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讲授教理,重要的是很清楚地传达走上基督道路的喜乐和要求。讲授基督内「新生命」(罗6:4)的教理应有以下几个特色:
——是讲授圣神的教理,他是基督化生活的内在导师,他是温良的嘉宾和朋友,他启发、引导、整顿、巩固这生命;
——是讲授恩宠的教理,因为是由於恩宠我们才获得救赎,更由於恩宠我们的作为才能结出永生的果实;
——是讲授真福的教理,因为基督的道路总结在真福之内,它是人心向往的、唯一导向永福的道路;
——是讲授罪过和宽恕的教理,因为人不承认自己是罪人,便不能真正认识自己,而这是正直行事的条件;要是没有给予宽恕,人无法承担此真理;
——是讲授人性德行的教理,它使人领会向善的正直态度,既美丽又吸引人;
——是讲授基督徒信德、望德、爱德的教理,这一讲授由圣贤们以其德表宽宏地启发出来;
——是讲授双重爱德诫命的教理,它展现在十诫中;
——是讲授教会的教理,因为在「诸圣共融」中藉着「精神财富」的多样交流中,基督徒的生命才能成长、发展、交融。这教理最先和最後的依据常是耶稣基督本人,他是「道路、真理、生命」(若14:6)。在信德中瞻仰他,基督信徒才能希望基督在他们身上成就他的许诺,以基督爱他们的爱来爱他,并勉力从事那些和自身的尊严相称的工作:
请你记住,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是你的真正的头,而你是他的一个肢体。他对你好像头对肢体;他的一切都是你的;他的精神、心、身体、灵魂和他的一切官能,你都该予以运用,好像你自己的一样,用来服事、颂扬、爱慕、光荣天主。你属於他,宛如肢体属於头一样。他也切愿运用你的一切好像他自己的,来服事并光荣他的父。
在我看来,生活原是基督(斐1:21)。第一部分
人的召叫:
在圣神内的生活在圣神内的生活实现人的召叫(第一章)。这生活是由天主的爱和人的连带责任构成的(第二章)。这是无条件赏赐的救恩(第三章)。
第一章
人位格的尊严
人位格的尊严,归根结柢,在於人是按照天主的肖象与模样而受造的(第一条);这尊严的实现,便是人蒙召享受天主的真福(第二条)。人自由地达致真福,乃属於人的本性(第三条)。从人的自由行为(第四条),可知人是否符合天主预许的、道德良心指证的美善(第五条)。人不断地建树自我,并内在地成长:人的感性生活、精神生活,都是组成成长的材料(第六条)。人藉着恩宠的帮助,日进於德(第七条),避免罪恶,如不幸而犯罪,一如离家之荡子投向天父的仁慈而得到宽恕(第八条)。循此途径,人乃达到圆满的爱德。
第一条
人是天主的肖象
「基督,在揭示圣父及其圣爱的奥迹时,把人圆满地展示给人自己,向人揭露其崇高的召叫」。就是在基督——「不可见的天主的肖象」(哥1:15)内,人才是依照造物主的「肖象和模样」而受造的。就是在基督——赎主和救主内,人身上那被原罪扭曲了的天主肖象,得以重新恢复原始的美丽,并因天主的圣宠而变得高贵。
天主的肖象临在於每一个人。这肖象在人们的共融中,灿烂辉煌,一如天主三位之间的结合(参阅第二章)。
人天生赋有一个「精神的、不死不灭的」灵魂,因此「在这大地上,唯有人这受造物是天主因人之为人而喜爱的」。人自受孕之初,就被预定要承受永远的真福。
人分享天主之神的光明和德能。藉着理智,人能够理解造物主为事物制定的秩序。藉着意志,人能够自动地步向真实的美善。人在「寻求和爱好真理及美善」中,达到自己的完美。
由於人有灵魂,有理智和意志的精神力量,天主赋予人自由,这是「天主肖象的杰出标志」。
人凭理性,认得天主催促他「行善避恶」的声音。每人应遵从这在良心内产生共鸣的法律,而此法律的实践,则在於爱天主、爱近人。道德生活的操练,证实人位格的尊严。
「因恶魔的诱惑,於有史之初,人便滥用其自由」。人陷於诱惑,犯了罪。他仍保持着对善的向往,但他的本性带着原罪的伤痕。於是他倾向於恶,并容易犯错:
於是人在自身内便遭到分裂。人整个生活,无论是个人的或集体的,便形成善与恶、光明与黑暗之间的戏剧性的战斗。
藉着苦难,基督自撒殚和罪恶中拯救了我们。他给我们赢得了在圣神内的新生命。他的圣宠把罪恶在我们身上所损坏的,予以修复。
谁信基督,便成为天主的嗣子。成为天主的嗣子,便是把人改造,使人随从基督的榜样;又使人能行为正直,实践善事;与救主结合,信徒达到爱德,即圣德的极致。人在圣宠内长大成熟,他的道德生活在天上的荣耀中,升华为永远的生命。
撮要
「基督把人圆满地展示给人自己,向人揭露其崇高的召叫」
人与生俱来就有一个属神的灵魂,具有理智和意志,所以自受孕的那一刻,就已导向天主,并被预定承受永远的真福。人在「寻求和爱好真理及美善」中,追求其完美。
人所拥有的真正自由是「天主肖象的杰出标志」。
人应该遵守道德律,它驱使人「行善避恶」,此道德律在他良心中产生回响。
人由於在其本性受到原罪的创伤,所以在运用其自由时,容易做错和偏向恶行。
那信从基督的,在圣神内获得一个新生命。那在恩宠中茁壮和成熟的道德生活,须在天上的荣耀中完成。
第二条
我们蒙召享真福
真福是耶稣宣讲的核心。真福的宣告,重申从亚巴郎以来对选民所作的许诺。真福的宣示在於实现这些许诺,但不再是许给他们只拥有一块现世的土地,而是拥有天国:
神贫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温良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承受土地。
哀恸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受安慰。
饥渴慕义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得饱饫。
怜悯人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受怜悯。
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
缔造和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称为天主的子女。
为义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为天国是他们的。
几时人为了我而辱骂迫害你们,捏造一切坏话毁谤你们,你们是有福的。
你们欢喜踊跃罢!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报是丰厚的。(玛5:3-12)
真福刻画出耶稣基督的面貌,并描写其爱德;真福表达信徒参与基督苦难和复活荣耀的召叫;真福昭示基督徒生活中特有的行动与态度;真福是看似矛盾却是正确的许诺,作为痛苦中希望的支持;真福向门徒宣告,他们已隐约地取得祝福和赏报;真福在童贞圣母和诸位圣贤的生活中已经揭开了序幕。
二、真福的渴望
真福答覆了人对幸福的自然渴望。这渴望导源於天主;天主把它放在人的心中,为吸引人归向他,因为只有他能使人满足:
我们一定都愿意生活幸福,全人类中没有一个人不同意这说法,甚至在这说法还没有圆满地道出之前就已同意。
那麽,主啊,我怎样寻找呢?既然在寻找时,我的天主,我是在寻找幸福的生活,就请赐我寻找,为使我的灵魂得以生活,因为我身因我灵而生活,而我灵因而生活。
只有天主使人满足。
真福昭示人存在的目的,人行为的终向:天主召叫我们分享他自身的真福。这召叫针对每一个人,但也针对整个教会,就是所有接纳许诺,又在信仰中因此许诺而生活的新子民。
三、基督徒的真福
对天主召人享受真福,新约用了许多说法,为标示此真福的特色:天国的临近;看见天主:「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玛5:8);进入主人的福乐;进入天主的安息(希4:7-11):
在那里,我们将安息,我们将看见;我们将看见,我们将爱慕;我们将爱慕,我们将颂扬。看,这将是没有终结的终结。除了抵达没有终结的王国,我们能有别的终结吗?
因为天主把我们安置在世界上,是为了认识他,事奉他,爱慕他,因此而抵达乐园。真福使我们分享天主的性体(伯後1:4)和永生。得到了永生,人便进入基督的光荣和天主圣三生命的福乐。
这样的真福超越人的理解和人自身的能力。真福是天主无条件赏赐的恩典。因此人称真福是超性的,犹如称那准备人进入天主福乐的恩宠是超性的一样。
「心里洁净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要看见天主」。固然,天主的伟大和他神妙无比的荣耀,「谁也不能见到天主而仍然活着」,因为父是不可捉摸的;但天主因他对人的慈爱、宽容及全能,他竟恩赐敬爱他的人得以享见他;因为「在人所不能的,在天主却是可能的」。
预许的真福使我们正视决定性的伦理抉择。真福邀请我们清洗我们的心灵,涤除不良的本能,以求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真福教导我们真正的幸福不在财富或安逸,不在人间的光荣或权势,不在任何人的事业,纵使非常有用,如:学术、科技、艺术,也不在任何受造之物,而只在万善、诸爱之源的天主:
财富是今日的伟大的神明;对它,芸芸众生,大批人群,本能地叩首膜拜。人们以富贵来衡量幸福,甚至也以富贵来定尊卑。……这一切乃出自一个信念,就是财富能成就一切。於是财富成了今日的一个偶像,另一个偶像便是声誉。……所谓声誉,就是名满天下,称誉世界(也可以称为新闻人物),已被认同为善的化身,善的至尊,也成了真正崇拜的对象。
天主十诫、山中圣训、宗徒的传授,都给我们描绘了导向天国的道路。我们以每天的行为,藉着圣神的恩宠,逐步努力前进。又藉着基督圣言的灌溉,在教会内,为了天主的光荣,慢慢地结出果实。
撮要
真福是重申并完成天主自亚巴郎以来所作过的多项许诺,使其导向天国,这正好回应天主安放在人心内对幸福的渴求。
真福昭示天主召叫我们最终的目标:王国、享见天主、天主性体的分享、永远的生命、天父的子女和天主内的安息。
永生的真福是天主无条件的恩赐,是超性的,就如导人进入永生的恩宠一般。
真福将我们置身在一些关键性的抉择前,对世物作取舍;这些真福净化我们的心灵,为使我们学习爱天主在万有之上。
天上的真福奠定分辨的标准,使能按天主的法律运用世物。
一、真福
第三条
人的自由
天主造了有理性的人,赋给他位格的尊严,具有对自己行为的主动力与主控力。「天主『赋给他自决的能力』(德15:14),目的在使人自动寻找造物主,并自由地依附他,而抵达其圆满幸福的境界」:
人赋有理性,因而肖似天主,人生来是自由的,是自己行为的主人。
一、自由和责任
自由是扎根於理性和意志的能力,它使人能行动或不行动,能做这事或做那事,如此能采取自主的行动。藉着自由意志,每个人支配自己。自由在人身上是一股在真理和美善中成长和成熟的力量。当自由以天主、我们的真福为依归时,便达致其完美的境界。
只要自由尚未决定性地固定於其最终的美善——天主——则常有在善恶之间作抉择的可能,亦即在成全上成长或衰退,甚至犯罪的可能。自由令行为真正有人的特色。自由成了赞扬或责备、功绩或过错的根源。
人越是为善,越是自由。除了为美善和正义服务,没有真正的自由。选择不服从及邪恶是滥用自由,使人沦为「罪恶的奴隶」。
自由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责任的大小则在於行为自愿的程度。德行的进步、美善的认识、修养的功夫,均增强意志主宰其行为的能力。
一个行为的归咎和责任,可因无知、疏忽、暴力、恐惧、习惯、激情,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甚至免除。
所有直接有意的行为,都归於做此行为的人:
因此,原祖在乐园里犯罪後,上主质问亚当说:「你为甚麽作了这事?」(创3:13)对加音也是一样。基於同一理由,在达味和乌黎雅的妻子通奸,又用计杀死了乌黎雅之後,先知纳堂也同样质问了君王达味。
一个行为可能是间接愿意的,即当这个行为的发生是由於疏忽了一件当知或当做的事,例如,由於不懂交通规则而发生的意外事故。非当事人所要的後果是容许发生的,例如,一个母亲为了侍候病床上的孩子,以致弄得筋疲力尽。无意把後果作为目的或方法时,不好的後果不该归咎於当事人,例如为了援救一个身陷危险的人,导致自己的死亡。为使不好的後果能归咎於人,该後果必须是可预见的,并且当事人有可能加以回避。例如,醉後驾驶,导致他人死亡,便是一例。
自由是在人际关系中行使的。每一个有位格的人,是依照天主的肖象而受造的,具有自然的权利,要被承认为有自由和负责的个体。每人都有义务尊重别人的此项权利。行使自由的权利是一种要求,与人的尊严是分不开的,尤其在伦理和宗教的领域内。这权利应获得民法的承认,并在公益和公共秩序的范围内受到保障。
二、救恩计划中人的自由
自由与罪。人的自由是有限的、可能犯错的。事实上,人犯了错。他自由地犯了罪。在拒绝天主爱的计划时,他欺骗了自己;他沦为罪的奴隶。由这原始的错乱,产生了其他许多的错乱。人类的历史,自一开始,见证了由人心产生的种种不幸和迫害,都是妄用自由的後果。
对自由的种种威胁。自由的运用并不意味着甚麽都可以讲或甚麽都可以做的权利。声称「人、自由的主体,自给自足,在世间享用事物上,以达到满足他个人利益为终向」,这说法是错误的。再者,为正确地运用自由所需要的经济和社会、政治和文化方面的条件,多次受到忽略或违犯。这些盲目和不义的情况加重道德生活的负担,导致强者和弱者陷於违反爱德的诱惑。背离了道德律,人损害他本身的自由,把自我囚禁起来,断绝兄弟手足的情谊,反抗天主的真理。
解放和救恩。基督以其光荣的十字架,为所有的人带来了救恩。基督把人自奴役他们的罪恶中赎回。「基督解救我们,是为使我们获得自由」(迦5:1)。在基督内,我们分享「使我们获得自由」(若8:32)的真理。圣神已成为我们的恩赐,依照宗徒的教导,「主的神在那里,那里就有自由」(格後3:17)。从现在开始,我们以「天主子女的自由」(罗8:21)为荣。
自由和恩宠。如果我们的自由,符合天主安置在人心中对真理和美善的感悟,基督的圣宠绝不会与之竞争,恰好相反,一如基督徒的经验,尤其在祈祷中所指证的,我们越顺从恩宠的推动,我们内心的自由和我们在诸考验中的坚定也越增长,面对外在世界的压力和强迫就是考验的例子。藉着恩宠的运作,圣神教育我们,走向属灵的自由,为使我们在教会内和在世界上,作为他工程的自由合作人。
全能仁慈的天主,求铲除对我们不利的一切障碍,使我们能以清明的身心,自由地奉行的旨意。
撮要
「天主赋给人自决的能力」(德15:14), 为使他能自由地依附造物主,并因而抵达圆满的幸福。
自由就是行动或不行动,和自主地采取行动的能力。当自由是以天主、至高的美善为依归时,会使人的行为达致完美。
自由使行为有真正人的特色,使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因为这是按自己的意愿而完成的。人自由的行为确是归自己所有。
一个行为的归咎或责任,可因无知、暴力、恐惧、和其他心理或社会因素,而减轻或免除。
行使自由的权利是一种与人的尊严分不开的要求,尤其在宗教和道德的领域内。自由的运用并不意味甚麽都可讲或甚麽都可做的权利。
「基督解救了我们,是为了使我们获得自由」(迦5:1)。
第四条
人行为的道德性
自由使人成为道德的主体。当人以自愿的方式做事,可以说人是其行为之父。人的行为,就是在良心判断之後自由选择的行为,是可依道德观来评定行为是好或是坏的。
一、道德性的泉源
人行为的道德性取决於:
——选择的对象;
——追求的目的或意向;
——行为的环境。
对象、意向和环境构成人行为道德性的「泉源」,或组成要素。选择的对象是意志故意投向的一个善。对象构成人行为的因素。选择的对象确定一个意愿行为的道德性,是根据理智承认它和判断它是否合乎真实的善。道德性的客观准则,经由良心指证,陈述善与恶的理性秩序。
面对着对象,意向常站在行动主体的一边。因为意向与行为的意愿的泉源相连,并由终向决定行为,因此意向对行为的道德品质,是一个基本的因素。目的是意向的第一个鹄的,用以指定行为中所追求的目标。意向是意志投向目的的动向;意向注视行动的鹄的。意向指向行动所期待的善。意向不只限於指点我们的个别行为,更能调配许多不同的行为,归向同一的目标;意向能够引导人的一生走向最终的目的。例如,一次服务原以帮助近人为目标,但能同时受到天主圣爱的启发,以爱天主作为我们所有行为的最後目的。同一个行为也能够受到多种意向的影响,譬如,服务是为了得到某种益处,或为了获得虚荣。
一个良好的意向(如:帮助近人)不能使一件本身放任的行为(撒谎、诽谤)成为良好而正当的。目的并不使方法成为正当的。由此,人不能为了拯救一个民族,而把处罚一个无辜的人视为合法的方法。反过来说,一个附加上去的不良意向(如虚假光荣)却能使一个本身可以是良好的行为(如施舍),成为不良的。
环境,包括後果在内,是道德行为的次要因素。环境的影响在於加重或减轻人行为道德的善或恶(例如偷窃的数量)。环境也能够减少或增加行动者的责任(如因怕死而做)。环境本身不能改变行为原有的道德性质;环境不能使一个内在恶的行为,成为良好或正当的。
二、善行与恶行
道德上良好的行为,同时假定对象、目的和环境都是良好的。一个不好的目的使行为败坏,即使这行为的对象本身是好的(如祈祷和禁食「为给人看见」)。
选择的对象只就其本身来说,便能使一个行为全面败坏。有一些具体的行为——如淫乱,常是错误的选择,因为选择这些行为,牵涉意愿上的错乱,亦即是一个道德的恶。
因此,断定人行为的道德性,只考虑引起行为的意向,或是作为框架的环境(氛围、社会压力、强迫或行动的需要等等),是错误的。有些行为,因其本身,在其本身,不论处於何环境,不论有何意向,因其对象的关系,常是严重不道德的。例如,亵渎神明和宣发假誓,谋杀和通奸。人总不可为得到一个善而作恶。
撮要
对象、意向和环境构成人行为道德性的三个「泉源」。
选择的对象确定一个意愿行为的道德性,根据理性认可它和判断它是好是坏。
「人不能以良好的意向使不良的行为成为正当的」。目的并不使方法成为正当的。
道德上良好的行为假定有良好的对象、目的和环境。
有一些具体的行为,若选择了,不论怎样都是错事,因为选择这些行为牵涉意愿上的错乱,亦即是一个道德恶。人总不可为得到某一个善而行恶。
第五条
情欲的道德性
有位格的人以他自愿的行为而导向真福。人体验的情欲或情感,能够使他倾向於真福,并有所贡献。
一、情欲
「情欲」一词是基督徒传统的用词。情感或情欲是指感性的激情或感动;情欲使人在面对所感受到的或想像到的善或是恶,倾向行动或不行动。
情欲是由人心理层面的自然因素所组成,情欲提供感性生活和精神生活之间交往的通道并保障其联系。我们的主曾指出,人的心为情欲活动涌流不息的泉源。
情欲有许多种。最基本的情欲便是受到善的吸引而产生的爱情。爱情对不在目前的善产生渴求,和得到它的希望。这动向的完成在於获享善的快感和喜乐。恶的体会则产生憎恨、厌恶和恐惧恶的来临。这动向的终结则在於对当前恶的哀愁,或抗拒恶的愤怒。
「爱是要别人得到幸福」。所有其他的情感都以此人心对善的原始向往作为泉源。唯有善才值得爱。「若爱是恶的,情欲也是恶的;若爱是善的,情欲也是善的」。
二、情欲与道德生活
情欲本身既非善亦非恶。情欲得到的道德评价,只看情欲是否有效地受理性和意志的管辖。情欲称之为自愿的,「或者因为情欲受到意志的指使,或者因为意志不加以阻止」。情欲是否是道德善或人性善的成全,要看它是否接受理性规范。
强烈的感受不决定一个人的道德和圣德;这些感受好似一座水库,可以从中源源不绝地汲取表达道德生活的形象和情感。当情欲有助於一个善的行为,在道德上便是善的,反过来说,便是恶的。正直的意志把所接纳的感性推动导向美善和真福;不良的意志则屈服於无规律的情欲之下,给情欲火上加油。情感的触动和感受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在基督信徒的生活里,圣神所达成的工作是推动整个的人,包括其痛苦、恐惧、悲伤,一如主在山园中和苦难中所显示的。在基督内,人性的感受能够在爱德和天主的真福中达致圆满。
人在道德上的完美,不仅在於人为意志所驱使而向善,也靠感性对善的欲望,一如圣咏所说:「我的心灵以及我的肉身,向生活的天主踊跃欢欣」(咏84:3)。
撮要
「情欲」一词是指情感或感受。人透过自己的情感的触动,预先感受到甚麽是善和怀疑甚麽是恶。
最主要的情欲是爱和恨,渴求和惊惧,欣悦、哀愁和愤怒。
情欲作为感性上的倾向,本身没有道德上的善或恶可言,而要看这些情感是否出自理智和意志,才谈得上道德的善或恶。
情感的触动与感受能为德行所提升,或为恶习所败坏。
人在道德感受上的成全,在於人不但为意志所驱使而向善,而且也为其「心」所驱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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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十诫
有一个少年人问耶稣说:「师傅,为得永生,我该做甚麽『善』?」对这个问题,耶稣首先要他明白,必须确认天主是「唯一的善」,是善中之善,是一切善的泉源。然後向他宣布说:「如果你愿意进入生命,就该遵守诫命」。接着,耶稣引用了爱近人的诫命答覆他的对话者:「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应孝敬你的父母」。最後,耶稣更把这些诫命,用积极的命令作总结说:「应爱你的近人,如爱你自己」(玛19:16-19)。
在这第一个答覆之後,耶稣又加上第二个答覆:「你若愿意是成全的,去!变卖你所有的,施舍给穷人,你必有宝藏在天上,然後来跟随我」(玛19:21)。这第二个答覆并没有废除第一个。跟随耶稣基督包括遵守诫命。法律并没有被废除, 而是邀请人们在他们的师傅身上,发现他就是法律的圆满实现。三部对观福音,都把耶稣召叫富贵少年跟随他,做个顺命和谨守诫命的门徒,与贫穷、贞洁的召叫连在一起。福音劝谕与诫命是不可分的。
耶稣重提十诫,但他显示了圣神的德能在十诫的文字中运作。他所宣讲的义德,「超过经师和法利塞人的义德」(玛5:20)也超过外邦人的义德。他发扬了十诫的全部要求。「你们一向听过给古人说:不可杀人……我却对你们说:凡向自己弟兄发怒的,就要受裁判」(玛5:21-22)。
当有人问他:「法律中那条诫命是最大的?」(玛22:36),耶稣回答说:「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於这两条诫命」(玛22:37-40)。解释十诫,必须在爱的诫命光照之下。这是一条二而一的爱的诫命,而爱就是法律的满全:
诫命说: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恋;以及其他任何诫命,都包含在这句话里:就是「爱你的近人如你自己」。爱不加害於人,所以爱就是法律的满全(罗13:9-10)。
圣经中的十诫
「十诫」(Decalogue)一词,其字面的意义是「十句话」(出34:28;申4:13; 10:4)。在圣山上,天主给自己的子民启示了这「十句话」。是天主「用手指」写的(出31:18; 申5:22),不同於其他由梅瑟书写的诫命。「十句话」在天主的话里,占着卓越的位置;「十句话」载在出谷纪和申命纪中,流传至今。自旧约时代,经常为圣经所引用,但是,直到耶稣基督的新盟约,「十句话」的完整意义才显示出来。
首先应在出谷纪的背景下理解十诫。出谷是天主在旧约的中心所完成的伟大拯救事件。「十句话」不论采取何种形式:消极的规范、禁令,或积极的命令(如「应孝敬你的父母」),都在指出,摆脱了罪恶的奴役之後,度自由生活的条件。十诫是一条生命的道路:
如果你爱慕你的天主,如果你履行他的道路,如果你谨守他的诫命、他的法令、他的规定,你必能生活,你必能繁荣(申30:16)。
十诫这股释放的力量可见於某些诫命,如安息日应该休息。这诫命同样也是为外邦人和奴隶所定的:
你应记得:你在埃及地也曾做过奴隶。上主你的天主以大能的手和伸展的臂,将你从那里领了出来(申5:15)。「十句话」概括并宣告了天主的法律:「这是上主在山上,由火中,由浓云黑暗里,大声对你们会众所说的话,再没有加添甚麽;并将这些话写在两块石版上,交给了我」(申5:22)。因此这两块石版也叫做「约版」(出25:16)。因为在上面刻了天主与他的子民所结盟约的条款。这两块「约版」(出31:18; 32:15; 34:29)应该放在「约柜」里(出25:16; 40:1-2)。
「十句话」是天主在一次显现之中宣布的 (「在山上,在烈火中,上主面对面对你们讲了话」申5:4)。「十句话」是属於天主对他自己和他的光荣所作的启示。诫命的恩赐就是有关天主自己和有关他圣意的恩赐。藉着使人认识他的旨意,天主把自己显示给他的子民。
诫命和法律的恩赐是天主与其子民所缔结盟约的一部分。依照出谷纪的记录,「十句话」的启示颁布於盟约的提议与达成 之间——就是在百姓对上主所吩咐的话,作了「听从、奉行」的承诺之後 (出24:7)。十诫常常在追念盟约之後才传授给人(「上主,我们的天主在曷勒布与我们立了约」申5:2)。
诫命在盟约之内取得圆满的意义。根据圣经,人的道德行为要在盟约内并藉着盟约,才取得其全部意义。「十句话」的第一句话,叫人记得天主首先爱了他的子民:
正如从前,作为罪的惩罚,人从自由的地堂转入此世的奴役中,为此,十诫的第一段,天主诫命的第一句话,就着重自由:「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领你出了埃及地、奴隶之所」(出20:2; 申5:6)。
其次才是真正的诫命;诫命则道出因立约而归属天主的含义。道德生活其实就是回应上主主动的爱,就是知恩、尊崇、钦敬、感谢;亦即是与天主合作,实现他在历史中所进行的计划。
天主与人之间的盟约和对话,也可从宣告的方式得到证实:所有义务都用第一人称(「我是上主……」),宣告给另一个叫「你」的主体。在整个十诫中,都用了一个单数人称代名词,直指对方。天主显示自己的旨意,同时针对整个民族和针对每一个人:
上主规定:对天主,要爱慕,对近人,要公道。如此,人就不会成为不义者,天主也不会受屈辱。这样,藉着十诫,天主培育人成为他的朋友,并和他的近人同心合意。……对我们基督信徒,十诫的话不但没被废弃,反而因着上主在血肉内临於人间,得到发扬和进展。
教会圣传中的十诫
教会的圣传忠於圣经并依照耶稣的教导,确认十诫具有基本的重要性和意义。
自圣奥思定开始,教会在给候洗者和信徒的教理讲授中,「十诫」占着优越的地位。在十五世纪,人们习惯把十诫的规条写成有节奏的词句,以便背诵并采用积极的形式。这种方式直到今日仍被沿用。教会的教理书在讲解基督徒的伦理时,经常随从「十诫」的次序。
在历史的过程中,诫命的画分和编号曾有变化。本教理仍随从圣奥思定所做的分法,这分法已成了天主教的传统。这也是路德会的传统。希腊教父所做的分法稍有不同,这分法可见於东正教会和改革教会的团体。
十诫讲述爱天主和爱近人的要求。首三条更针对爱天主,後七条针对爱近人。
既然爱德包括两条命令,主又把全部法律和先知综合其中……,因此,十条命令,分别写在两块石版上。三条写在第一块上,七条写在第二块上。
特伦多大公会议教导说,基督徒及已成义的人依然有遵守十诫的责任。梵二则加以肯定:「主教们是宗徒们的继承人,从……主的手里,接受训导万民及向一切受造物宣讲福音的使命,为使众人因信德、圣洗及遵守诫命而得救」。
十诫的统一性
十诫组成一个不能分割的整体。每一句「话」都涉及其他每一句话和所有的话。它们互相配合,两块约版互相解释,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触犯一条诫命,就是违反其他一切诫命。人若不赞美他们的造物主天主,就不能尊敬他人。人若不爱天主所造的人,就不能崇拜天主。十诫把人的敬神生活与其社会生活结合为一。
十诫与自然律
十诫乃属於天主的启示。十诫同时教导我们真实的人性。十诫说明基本的义务,因此,间接地,也说明了人性固有的基本权利。十诫含有「自然律」的一种优越的表达:
从开始,天主就把自然律的规诫植根在人的心内。然後,天主只是提醒人而已,这便是十诫。
虽然只凭理性也能得知十诫的规条,天主仍予以启示。为对自然律的要求,达致完整和确实的认识,有罪的人类需要这启示:
在罪恶的处境中,由於理智之光已经昏暗以及意志的偏差,对十诫作一完整的解释,成了必要的。
我们对天主十诫的了解,是藉着教会提供给我们的天主的启示,和道德良心的呼声。
十诫的约束力
由於十诫是表达人对天主和对近人的基本义务,所以,在其基本的内容上揭示了人当尽的重大义务。十诫的本质不能改变,其约束力时时处处都有效。没有人可以免除。十诫是天主铭刻在人心上的。
服从十诫尚包括一些本身是较轻微的义务。例如,骂人是第五诫所禁止的,本身不是严重的过错,但说话者由於环境或骂人者的意向能使它成为严重的过错。
「离了我,你们甚麽也不能作」
耶稣说:「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条;那住在我内,我也住在他内的,他就结许多的果实,因为离了我,你们甚麽也不能作」(若15:5)。这话所提到的果实,就是藉着与基督的结合而有的丰富生命所产生的圣德。几时我们信仰耶稣基督,参与他的奥迹,遵守他的诫命,救主将亲临,而在我们内,爱他的父和他的弟兄,也是我们的父和我们的弟兄。他本人因着圣神,将成为我们行事的、生活的和内心的规范。「这是我的命令:你们该彼此相爱,如同我爱了你们一样」(若15:12)。
撮要
「我该行甚麽『善』,为得永生?」——「如果你愿意进入生命,就该遵守诫命」(玛19:16-17)。
耶稣以言以行证实十诫是永恒的。
十诫的恩赐是在天主与其子民缔结的盟约中所颁赐的。为此,天主十诫在此盟约内,并藉此盟约取得真实的意义。
教会的圣传忠於圣经并依照耶稣的教导,确认十诫具有基本的重要性和意义。
十诫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其中每一句「话」或每一条「诫命」都涉及整体。触犯了一条诫命就是违犯全部法律。
十诫含有自然律的一种优越的表达,我们可从天主的启示和人的理性得知十诫。
十诫在其基本内容上宣示的是属於严重的义务。不过,服从这些规诫,也包括轻微的义务,这是由於事情本质是轻微的。
凡天主所命令的,他赐恩宠使之成为可行的。
「师傅,我该做甚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