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摸查广州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广州市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在试验区内展示及应用推广,搭建广州市新技术新产品企业与相关应用单位供需对接平台,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拥有自主品牌、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新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召开供需对接会,助力企业产品和品牌宣传推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事云计算、大数据、边缘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机器视觉、5G通信等新基建、未来智慧生活应用领域的企业
(一)智能设施(市政设施智能化)
1、智能垃圾桶:智能垃圾分类、智能压缩、感应开门、满溢报警、烟感报警等;
2、智慧灯杆:如智慧照明、交安辅助、城市微基站(4G/5G)、环境监测(包括温度、湿度、气压、空气质量、风速、风向、闪电、紫外线指数等监测)、视频监控、一键报警、新能源充电等;
3、智能窨井盖:井盖位移检测报警、水位异常检测报警等;
4、智能充电桩:充电桩查询及预约、移动支付、自动规划充电计划、实时监控、远程故障诊断、多合作方自动分账结算、用户行为引导和治理等。
(二)城市规划建设智能化
1、CIM平台:基于BIM模型的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基于CIM基础平台的老旧社区改造、智慧汽车等;
2、智慧工地:实名制人脸识别、安全帽识别、智能巡检机器人、全景监控等。
(三)智慧应用(治理&服务)
1、智慧交通:互联网+信号灯控制、智能调度、车路协同、智慧停车、电子收费、智能公交站牌、电子候车亭、智能斑马线等;
2、智慧医疗:远程医疗、手术辅助机器人、在线医疗、云医院等;
3、智慧教育:智慧课堂、智慧校园、个性化教学等;
4、智能安防:入侵探测报警、禁停违停识别、智慧门禁、智能电梯、以图搜人等;
5、超级应用:穗康码等。
(四)未来生活与互动体验
1、无人店及AI零售;
2、未来汽车: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
3、互动体验:全息投影、裸眼3D、VR、AR、MR等。
2020年7月17日—2020年8月15日第一批
(一)主体突出本地化
申报主体需是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科研院所,接受生态合作伙伴以联合体形式申报,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需满足申报主体要求,且为申报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主体。
(二)技术创新水平高
为近3年在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领域涌现出来的有代表性的新产品或解决方案,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融合,应具有行业或国内领先水平。优先推荐曾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励成果。
(三)推广应用价值高
产品或解决方案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具有品牌影响力,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较好推广价值,能有效解决行业难点痛点问题,有利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不断升级的需求。
(四)符合新发展理念
新产品或解决方案必须符合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一)材料申报
以主体自愿申报为原则,请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新产品或解决方案推介申报材料(见附件)。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遴选
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三)宣传推介
我局将积极推动新产品或解决方案在广州试验区展示中心、城市建设、商业运营等领域应用。并结合论坛或活动,推动新产品或解决方案供需对接,助力企业产品和品牌宣传推广。
(一)材料填报
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盖章,同时提供产品或解决方案相关知识产权、认证/备案/注册情况以及照片等辅证材料。
(二)材料报送
第一批材料接收截至2020年8月15日,第二批材料接收截至8月31日。第一批材料将优先参加市重大活动供需精准对接会。只需报送电子版申报表(包括盖章扫描PDF格式和word版各一份)及其辅证材料发送至联系人;申报材料不得涉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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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编辑|小呵 & 老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