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客户委托,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委托方所有的一艘大灵便型散货船“AUSONE”轮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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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底价:1400万美元(USD14,000,000.00);
竞价保证金:140万美元或 1020万元人民币;
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2万美元。
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可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约定停靠地点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可参加竞买;本标的物无优先购买权人。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140万美元或1020万元人民币。竞买人保证金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7月26日12:00前到账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如下监管账户(原则上不允许代付)。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1、人民币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区南沙分行
账 号:3602056929200509531
汇款凭证注明:“AUSONE”轮竞拍保证金
账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区南沙分行
账 号:FTE4532056929200461763
SWIFT CODE:ICBKCNBJGDZ
行号:102581000290
逾期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中标方,即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船舶买卖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合同项下保证金;竞买未中标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
竞价时间分为定时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北京时间2023年7月26日14:00-14:30为定时报价阶段,14:30起为延时报价阶段。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买人为中标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我司采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https://www.gse020.com/#/vesselbidding)进行网络在线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下一次报价的加价不低于2万美元;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延时报价阶段,4分钟倒计时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立即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最终无人出价,系统最终显示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标的竞价中标方。
竞买人须谨慎出价,并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所有本账号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操作并对自身行为负责。每个会员账号仅能在一台终端设备登录,为保障竞买人的正常参与,建议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IE浏览器(11),请勿使用手机出价。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竞价结束后,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标方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2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合同文本以《二手船买卖合同2012年挪威格式》(NSF'2012)为基础进行起草并加入本公告中对船舶买卖的条件约定,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后续发布的该标的补充公告所附的合同文本基础上进行签订,除完善买卖双方必要信息以及买卖双方一致同意的条款以外,原则上不作其他修改。如中标方拒绝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成交价额的1%收取,由中标方在不迟于标的交接前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若中标方为境内买方,中标方与委托方在签订船舶交接证明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由中标方支付船舶交易鉴证费。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按买卖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本标的船舶最早交船日为2023年8月15日,最晚交船日为2023年10月25日。签署船舶交接协议书前,中标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证明书为依据,在收到买卖双方的付款指令后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不计利息的汇入委托方账户。
本次竞价,委托方仅提供船舶及油料的商业形式发票。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船舶需进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由中标方负责委托办理船舶进口手续,并承担和支付船舶进口手续所需的全部费用,委托方只负责提供必要文件和配合中标方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买卖双方对随船所存的燃油、未开封的润滑油、液压油,以及存储在储存柜、日用柜、沉淀柜内的未用散装滑油进行现场测量并进行核算,按照船舶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外贸船油价为不含税价格,如产生任何税费由中标方承担。
船舶交接时间以船舶交接协议书上签订时间为准,船舶交接前船舶产生的一切费用、风险和责任由委托方承担;船舶交接之后,船舶所产生的费用、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方承担,具体以船舶买卖合同内容为准。
验船:挂牌期内船舶挂靠港口,或详阅本船勘验报告了解船况。
交船地点:由转让方根据航次动态决定在新加坡-日本海域范围内(包括中国)的安全可达的泊位或锚地。
罗先生:15989038060,邮箱luozhenyu@gzport.com。
特此公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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