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2018年广东省财政拟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我省金融产业发展,要求在三季度前申报项目入库。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申报入库项目分为四类,具体包括: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项目(含重大平台、基础设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项目(含重大平台、基础设施);区域金融改革创新的项目(含重大平台、基础设施);重要金融智库。
原则上,地市(含下辖县市区)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院校、研究单位、行业协会等发起或实施项目,由所在地市的金融局或所属自贸区管委会进行征集;省一级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院校、研究单位、行业协会等发起或实施项目,由省金融办、“一行三局”、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发展促进局分别进行征集。各单位征集的项目经过认真核查、遴选后,请于8月31日前报省金融办汇总。每个单位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3个。
(一)入库项目申报表。按照所辖范围,分别由省金融办、“一行三局”、广东金融高新技术服务区发展促进局、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各自贸区管委会,填写2018年扶持金融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入库项目申报表并盖章。
(二)项目可行性报告,由项目发起或实施单位出具。项目可行性报告篇幅在5000字左右,内容应包括以下要素:项目简介、背景和意义、投资测算、建设方案、实施时限、资金使用计划、预期效益、社会影响、风险评估等。
申报材料一式10份,于8月31日前报省金融办(政策法规与规划处),并附电子版,逾期不接受申报。邮寄务必使用中国邮政EMS,邮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8号楼7楼。
实施程序如何?
按省财政厅“提前一年储备项目,常态化储备项目”要求,此次申报项目经省金融办核选,从中确定若干个候选项目,进入省级财政项目库,进行入库项目全周期滚动管理。2018年省级财政资金预算计划,按照“两上两下”流程,待“二下”预算指标下达后,正式启动项目专家评审等程序。
详情可登陆广东省金融办官网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