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得将公租房资产用于抵押担保
近日,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设单位不得将公租房资产作为融资抵押物,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不得以公租房资产进行担保。
根据暂行办法,公租房资产,是指地方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持有的,纳入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提供的住房。公租房资产包括公租房项目中的住宅,以及配套的非住宅资产(公共用房、经营性用房、车位、设施设备用房等房屋建筑物)。企业所有的公租房及行政事业单位所持有的非保障性质的住房不适用本办法。
3年新增担保额956.5亿,农业信贷担保业务快速增长
日前,财政部发布的全国农业信贷担保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0月底,国家信贷担保联盟有限责任公司和33家省级农担公司先后成立,累计设立市(县)分支机构376家,与地方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设立952家业务网点,业务覆盖范围超过全国一半县市行政区。3年来,全国新增担保项目26.11万个,新增担保额956.5亿元,在保余额560.3亿元,其中,2018年10月底前新增担保项目13.3万个,新增担保额452.9亿元,农担体系已从前期的搭机构、建机制向业务快速增长期转变。
财政部农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财政创新完善担保费补助、业务奖补、贴息等政策,积极支持农担体系发展,不少省份首次贷款户占比超过50%,且综合融资成本基本控制在8%以下,所有农担项目全部为农业项目。

来源:东方财富网、中国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