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国将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2. 做好科技支撑“双碳”工作 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最新实施方案
3. 发挥示范作用 加快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
4. 陕西省: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
5.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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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生态环境部公布了《关于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出台对于夯实碳排放统计数据基础、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落实党中央关于“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的要求意义重大。
《方案》提出,到 2023 年,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顺畅的部门协作机制基本建立,相关统计基础进一步加强,各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稳步开展,碳排放数据对碳达峰碳中和各项工作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初步建成。到 2025 年,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一步完善,碳排放统计基础更加扎实,核算方法更加科学,技术手段更加先进,数据质量全面提高,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提供全面、科学、可靠数据支持。
同时,《方案》提出4项重点任务:
建立全国及地方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由国家统计局统一制定全国及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组织开展全国及各省级地区年度碳排放总量核算。鼓励各地区参照国家和省级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按照数据可得、方法可行、结果可比的原则,制定省级以下地区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
完善行业企业碳排放核算机制。由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制修订电力、钢铁、建材、建筑等重点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及相关国家标准,加快建立覆盖全面、算法科学的行业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企业碳排放核算应依据所属主要行业进行,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机制。生态环境部、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可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绿色金融领域工作需要,在与重点行业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充分衔接的基础上,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进一步细化的企业或设施碳排放核算方法或指南。
建立健全重点产品碳排放核算方法。由生态环境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研究制定重点行业产品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优先聚焦水泥、石灰、平板玻璃及现代煤化工等行业和产品,逐步扩展至其他行业产品和服务类产品。推动适用性好、成熟度高的核算方法逐步形成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产品碳排放核算。
完善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机制。持续推进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和定期更新机制。由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数据收集、报告撰写和国际审评等工作,按照履约要求编制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进一步加强动态排放因子等新方法学在国家温室气体清单编制中的应用,推动清单编制方法与国际要求接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编制省级温室气体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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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科技支撑“双碳”工作
科技部等九部门印发最新实施方案
科学技术部
八月中旬,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2022—2030年)》。
通过实施方案,到 2025 年实现重点行业和领域低碳关键核心技术的重大突破,支撑单位国内生产总值(GDP)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单位 GDP 能源消耗比 2020 年下降 13.5%;到 2030 年,进一步研究突破一批碳中和前沿和颠覆性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显著影响力的低碳技术解决方案和综合示范工程,建立更加完善的绿色低碳科技创新体系,有力支撑单位 GDP 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单位 GDP 能源消耗持续大幅下降。
方案中提出,要针对水泥等重点工业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以原料燃料替代、短流程制造和低碳技术集成耦合优化为核心,深度融合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等新兴技术,引领高碳工业流程的零碳和低碳再造和数字化转型。瞄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加强高品质工业产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加快跨部门、跨领域低碳零碳融合创新。到 2030 年,形成一批支撑降低水泥行业二氧化碳排放的科技成果,实现低碳流程再造技术的大规模工业化应用。在水泥等重点行业建设规模富氢气体冶炼、生物质燃料/氢/可再生能源电力替代、可再生能源生产化学品、高性能惰性阳极和全新流程再造等集成示范工程。要开展建筑部件、外墙保温、装修的耐久性和外墙安全技术研究与集成应用示范,加强建筑拆除及回用关键技术研发,突破绿色低碳建材、光储直柔、建筑电气化、热电协同、智能建造等关键技术,促进建筑节能减碳标准提升和全过程减碳。到 2030 年,建筑节能减碳各项技术取得重大突破,科技支撑实现新建建筑碳排放量大幅降低,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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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示范作用 加快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
工业和信息化部
近日,经地方推荐、专家评审,原材料工业司发布2022年60个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典型案例,涵盖信息技术供应商、系统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场景、工业APP、智能工厂、数字矿山、单项应用等7个方向。发布案例是为了落实《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数字转型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厅原[2020]39号),在行业内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宣传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建材工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这些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为建材工业智能制造提供了有益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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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严控煤电、钢铁、水泥等高碳项目投资
陕西省人民政府
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提出,到202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至16%左右;森林覆盖率达到46.5%,森林蓄积量达到6.2亿立方米,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制定能源、钢铁、建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数字技术赋能重点行业和领域绿色化转型。全面推进传统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加快行业结构低碳化、制造过程清洁化、资源能源利用高效化、园区建设绿色化。推动全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做大做强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等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新建、扩建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项目要严格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标准,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积极发展煤基特种燃料、煤基生物可降解材料等。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强度,合理控制能耗总量,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做好产业布局、结构调整、项目审批(核准、备案)、节能审查与能耗和碳排放双控政策的衔接。对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完成形势严峻的市(区)实行项目缓批限批、能耗等量或减量替代。加强省市县节能执法队伍建设,强化节能监察和执法。加强能耗和碳排放控制目标完成形势分析预警,严格目标责任落实和评价考核。
完善投资政策。严控煤电、钢铁、电解铝、水泥、石化等高碳项目投资,加大对节能环保、新能源、低碳交通运输装备和组织方式、碳捕集封存利用固化等项目的支持力度。完善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激发市场主体绿色低碳投资活力。省属国有企业要加大绿色低碳投资,积极开展低(零)碳试点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多领域、多层级、多样化低碳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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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湖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
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为13.04万吨、0.89万吨、5.04万吨、2.38万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排放增量得到有效控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
《方案》围绕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两个方面介绍《方案》主要工作安排。
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中,《方案》提出,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要求到2023年,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到2025年,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14%,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2%。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石化化工等行业为重点,推进节能降碳和污染物深度治理。按照《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实施指南(2022年版)》(发改产业〔2022〕200号),积极推广绿色工艺技术、重大节能装备,加强能量系统优化,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重点企业开展无组织排放治理改造。加强行业工艺革新,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深入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空间布局和用能结构,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改造。
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中,《方案》提出:
完善能耗双控制度。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合理确定各市州“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基本目标和激励目标。对能耗强度降低达到激励目标的市州,其能源消费总量在当期能耗双控考核中免予考核。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对国家规划的重大项目实施能耗单列。加强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对高预警等级地区加强工作指导。推动科学有序实行用能预算管理,优化能源要素合理配置。
健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作为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结构优化调整、提升环境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优化总量减排指标分解方式,按照可监测、可核查、可考核的原则,将重点工程减排量下达各市州。加强总量核算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等制度衔接,强化总量减排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对在建、拟建、存量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新建“两高”项目论证和节能审查,原则上新建项目能效水平须达到先进值。全面排查在建项目,对能效水平低于本行业能效限额准入值的,按有关规定停工整改,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深入挖掘存量项目节能减排潜力,积极引导开展节能诊断和清洁生产审核。严禁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未批先建、违规上马,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坚决拿下,对审批能力不适应的依法依规调整上收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权。严肃财经纪律,指导金融机构完善“两高”项目融资政策。
|信息来源:建材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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