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恒大再生违约风波四川开发商索赔2.8亿元
来源:一财网
亚冠决赛期间恒大更换球衣广告的行为引起轩然大波,东风日产近日正式向法院起诉,向恒大索赔经济损失。而最近恒大地产在成都又发生一起违约纠纷,当地开发商四川雄飞集团指称恒大在与其合作的一地产项目上失信违约,造成损失,向恒大地产成都公司索赔2.8亿元。恒大地产成都公司董事长时守明则称,对此事“不了解、不清楚”。
雄飞集团董事长助理刘林向《第一财经日报》介绍,2012年4月,雄飞集团通过公开招标程序成为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D10号地块土地整理项目的投资人。2014年10月底完成了对该地块的整理。不过,雄飞集团预估在该地块再进行二级房地产开发投资巨大,自己难以独自承担,因此开始寻找合作伙伴。
雄飞的起诉状称,2015年年初,恒大集团经过前期市场调研和充分考察论证,看中了该地块的区位优势等综合因素,拟取得该地块以便能能够在成都中心城区修建一地标性建筑,以提高其在成都房地产市场的企业形象。恒大集团遂将取得该地块作为其2015年重点工作计划,恒大集团高层遂与雄飞集团高层进行了多次磋商,最终达成了先由雄飞集团牵头出资设立一家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竞买地块,恒大集团收购雄飞集团持有的项目公司全部股权的操作思路。
2015年4月24日,雄飞集团联合关联公司四川飞阳科技公司和四川星际里百货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成都瑞麟置业有限公司,对D10号地块进行竞拍。同年5月27日,雄飞集团、飞阳公司、星际里公司与恒大集团签订《成都瑞麟置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恒大取得项目公司100%股权后支付7.2亿元包干费。
刘林向本报记者表示,当初希望和雄飞合作的企业有三四家,最终选择了恒大合作。自己和雄飞集团董事长与恒大成都公司董事长廖嘉宁以及其他高管都进行过多次面对面洽谈。“当时恒大还担心我们拿到地之后不向他们转让股权而设定了2亿元的违约金。”
2015年9月2日,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成公资土拍(2015)35号土地拍卖公告,拍卖出让D10号地块。雄飞集团牵头设立的项目公司(成都瑞麟置业)也做好了参与竞拍准备。然而,9月10日,恒大集团突然向雄飞集团发出《关于不实际履行股权转让协议的函》,突遭变故的雄飞随即发去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律师函,但是,9月15日,恒大集团再次向雄飞集团发来《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的函》。
恒大突然要求不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解除所签合同。最终迫使雄飞只得在最后关头停止D10号地块的竞拍,这也导致该地块流拍。刘林表示,这一毁约行为导致雄飞集团损失4.57亿元。
这些损失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按照雄飞与锦江区政府的协议,若该项目地块第一次流标,从流标之日起项目所有的资金利息由作为土地整理投资人的雄飞集团承担;
二是为促成此交易,雄飞集团安排自己下属公司将自己名下两块面积约合4.61亩土地,以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了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市场价为4200万元/亩,卖给土地储备中心为596万元/亩),由该中心整合已经完成拆迁的项目地块和锦江区政府原收储地块形成D10号地块一并上市出让;
三是按照双方股权转让协议可以获得的收益。
恒大的两次发函解约给出的理由是,协议约定雄飞集团应尽全力确保项目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前取得项目地块,但是项目地块至9月依然未取得,恒大认为该项目错过最佳投资时机,进而严重影响恒大地产集团在四川今年新项目上马和资金使用情况,当下已不利于进行投项目。因此不再实际履行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不过,刘林反驳称,称协议约定的是雄飞“应尽全力,原则上确保”,2015年6月30日只是各方达成的原则期限,并不是一个确定日期,因为地块最终上市拍卖的时间并不是他们能够确定的,而是政府主管部门决定的。而且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也对逾期履行义务做了违约责任约定,即使将2015年6月30日理解为确定日期,仅需按协议约定承担逾期履行违约责任,恒大公司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雄飞起诉状称,恒大集团之所以单方解除合同,根本原因是恒大集团于2015年7月15日,耗资约65亿港币收购了华人置业旗下的成都市文化馆原址上修建的华人置业广场等三项目,再在成都市东大街修建另外一个地标性建筑显得多余,不符合其自身利益。在项目地块拍卖公告发出后,恒大公司先发函明确表示不履约,构成预期违约;后又未经催告程序就直接发函单方解除协议,也反映了其寻找所谓的理由解除合同的迫切心情和真实目的。
刘林表示,廖嘉宁在今年8月已经离任,以前负责与雄飞洽谈的高管也不再负责。事情发生后,恒大成都公司新任董事长拒不与雄飞集团人士见面,也不接听他的电话。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雄飞集团向法院起诉,12月7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
本报记者致电恒大地产成都公司董事长时守明,时守明回应称,对此事“不了解、不清楚”,没有雄飞集团的人士与之联系,具体程序可以通过公司法务,恒大是否存在违约要看双方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