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加入排污许可执法?升级处罚力度?罚款提标至百万?!近期河北出台多项“无废城市”建设文件,同步开启京津冀“无废城市”集群梯次发展,围绕1个核心部署3步工作,企业需要注意哪些固废风险?将面临哪些处罚?附固废6大自查项供企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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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固废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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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风险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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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6大自查项
(2)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必须能够辨识本单位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本单位的一般固体废物的处理工作
(1)检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2)检查固体废物贮存设施或贮存场是否设置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设施,如防渗漏措施是否齐全, 是否设置人造或天然衬里,配备浸出液收集、处理装置等。
(3)对于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检查是否釆取了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
(4)固体废物收集容器和存放地必须做到分类存放,明确标识,设置专用贮存场所,适当釆取了封闭措施,查看是否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5)检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等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倾倒废弃物的地点倾倒固体废物。
(3)固体危险废物应分类、集中存放于专用包装容器内,并密闭。以防贮存、运送时泄漏、扩散、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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