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缴存年限修改为“本市户籍的,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4个月以上(含);非本市户籍的,申请时已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36个月以上(含)”。
放贷额和缴存额挂钩 首次置业也首付三成
公积金个人贷款采取家庭已购房套数实行“认房”又“认贷”的标准,而最高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市民只要缴存满3年,按照每月800元缴存额计算,可贷额度可以达到518400↑↑元,达到并且超过个人最高限贷额度50万元的标准。
◎不高于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一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为80万元。
◎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差别化贷款利率政策和首付款比例确定的贷款额度
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根据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首次置业家庭购买90平方米以下单位,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一旦新政落地,这一比例将统一为30%↑↑。同时,按照去年出台的“穗六条”政策,二套房贷首付为7成,此次政策相当于明确了广州公积金贷款二套房贷首付可为6成↓↓。
今年增27亿贷款额度 明年或减30亿
今年贷款额增至197亿 明年贷款额为140亿
目前预测年度贷款额度是根据存贷比计算而来,当存贷比提高时则年度贷款额度会“水涨船高”。
在今年7月份广州市宣布将首度启用年度贷款额度限制时,表示今年按80%的存贷比确定年度贷款额度,比银行存贷比75%略高。最近的广州市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定,将该比例调高5%至85%↑↑,增加年度贷款额度。
根据截至2014年8月底的公积金运作情况,按照85%的存贷比预测年度贷款余额约为918亿元。2015年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将规范统一,且缴存基数最高上限由原先的5倍下调至3倍↓↓。因此,预计2015年的新增归集额不再按10%递增,基本与2014年持平,约为508亿元。
根据提取率每年递增的规律,2015年按照85%的提取率预算出当年的提取额约为432亿元,累计归集余额约1156亿元。根据近三年的贷款回收情况测算,2015年回收贷款约75亿元。存贷比控制在85%不变的情况下,预算出2015年末贷款余额约983亿元。根据两年末的贷款余额之差,计算出2015年新增的贷款余额约为65亿元。因此,2015年可用于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资金则主要为新增贷款余额65亿元,回收贷款约75亿元,总计140亿元。
广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的最高缴存比例,都将从20%降低至12%↓↓。这并非由公积金中心提出的新规,而是9月份广州市政府召开会议时,有提议认为财政拨款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宜过高。
据悉,目前国家公积金管理部门也在酝酿,将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上限由原来的5倍下调至3倍↓↓。
今年9月份广州市政府召开会议时,有提议认为财政拨款的单位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宜过高。这项被提议的新规包括:广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将统一为不高于12%。区(县级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超出12%的,将从今年11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不高于12%。
本次调整后机关单位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缴存基数不变,缴存比例由20%变更为12%↓↓。其他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