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建立了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进一步优化了人才评价标准和程序,与我市现行特聘人才政策体系相衔接,不再直接凭学历、职称、荣誉、奖项等认定人才,而是划分企业经营管理、科技创新、宣传文化、教育、卫生、乡村振兴及其他综合等7个领域,突出人才的创新价值、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进一步赋予用人单位人才评价自主权,授权用人单位对高层次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自主评价。
二是加大了人才培养力度。要求市人民政府建立经营管理人才交流学习合作平台、科研创新平台、孵化培养平台等3个平台,鼓励用人单位和社会组织搭建面向社会开放的培养培训平台,支持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研发机构等创新平台。突出我市需要重点培养的人才类型,单列了战略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乡村人才、青年人才等6类人才培养的规定。
三是深化了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人才的交流互通。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城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资格,我市予以承认,可以享受本市相对应人才待遇。专门针对港澳人才的引进细化完善了相关条文,要求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制定支持港澳青年到本地创新创业政策,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到中山创业兴业。同时,明确了具有金融、规划等7个专业领域港澳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本市应聘执业。
四是强化了人才服务与保障。明确要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并规范高端人力资源服务等业态发展,培育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骨干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基层社会治理专项工作的报告、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关于《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关于调整2023年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中山市工业用地保护管理规定(草案)》和《中山市排水管理条例(草案)》的审议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基建预算指标的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以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经表决,决定免去范华清的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决定通过《中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决定接受劳国南辞去中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林凯、陈符英、吴军、陈晖东、王超刚,秘书长余振孝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鲁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廖万春,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蔡熙、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金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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