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客户委托,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委托方所有的三艘内河干货船“巨航666”、“巨航777”和“巨航999”轮带租约打包作为整体标的重新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船名:巨航666;船型: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涪陵;航区:内河A级J1航段;总长:109.6m;型宽:19.2m;型深:6m;总吨:4329;净吨:2424;参考载货量:8185t;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9月26日;造船厂:重庆市祥利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主机:宁波中策动力G6300ZCA1,735KWx2台;坞检及特检时间:2023年9月;船舶所有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船名:巨航777;船型: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涪陵;航区:内河A级J1航段;总长:109.6m;型宽:19.2m;型深:6m;总吨:4329;净吨:2424;参考载货量:8185t;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11月21日;造船厂:重庆市祥利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主机:宁波中策动力G6300ZCA,735KWx2台;坞检及特检时间:2023年11月;船舶所有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船名:巨航999;船型:一般干货船;船籍港:涪陵;航区:内河A级J1航段;总长:109.6m;型宽:19.2m;型深:6m;总吨:4329;净吨:2424;参考载货量:8185t;建造完工日期:2011年12月26日;造船厂:重庆市祥利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主机:宁波中策动力G6300ZCA1,735KWx2台;坞检及特检时间:2023年12月;船舶所有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目前,原租约下,承租人已停止支付租金并将船舶停航至锚地,以上标的船舶均于2022年9月停航后未做年检,船检证书已过期,保险已过期未续保,营运证书已注销。后续租约履行具体事宜请与现承租人进行沟通确认。
1.以上三艘船舶带租约打包作为整体标的,起拍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玖拾万元(¥12,900,000.00)。保留价为壹仟肆佰柒拾万元(¥14,700,000.00),若成交价格未达到保留价,则视为竞价失败。
2.保证金: 贰佰伍拾捌万元(¥2,580,000.00)。
增价幅度:每次不低于2万元。
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意向竞买人必须在公告期内自行前往约定停靠地点对船舶进行现场勘验,委托方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签订时的状况出售船舶,不承担对标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状态、权利负担、证书、保险等在内的保证责任,不承担租赁期间的任何成本费用。

竞买人条件:除该标的原中标方丰都县永旺船务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法定代表人关联企业外,其余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合法存续的企业可参加竞买。
参与竞买人须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https://www.gse020.com)登录,注册会员账户。上传报名材料包括:
1、支付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或凭证;
2、验船及参拍确认书(详见附件);
3、竞买人身份证明文件:请在报名时上传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
网络竞价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1日12:00,请在该时间内完成报名材料提交。所有竞买人必须完成实地验船,知悉了解船舶状况并与巨航就船舶交接事宜达成书面一致,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书面确认一致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只有保证金按时到账并完成网络竞价报名,获取竞买人编号之后,才能参与本次的网络竞价。竞买人竞价报名成功后,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竞价实施办法。
本次竞价保证金为258万元人民币。竞买人须于北京时间2023年10月31日12:00前将保证金汇入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如下监管账户(以到账为准,原则上不允许代付)。竞买人缴纳保证金,视为对本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本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保证金收款账户
账户名: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东自贸区南沙分行
账 号:3602056929200509531
备注:“巨航666、777、999”竞拍保证金
逾期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卖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首期船款,竞买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
竞价时间分为定时报价阶段和延时报价阶段。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日10:00-10:30为定时报价阶段,10:30起为延时报价阶段。竞价时段设置的应价时间截止,最后报价有效的竞买人为中标方;应价时间截止,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网络竞价终结。
我司采用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https://www.gse020.com/#/vesselbidding)进行网络在线竞价。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标的底价,下一次报价的加价不低于2万元;竞价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延时报价阶段,4分钟倒计时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立即重新倒计时4分钟。直至最终无人出价,系统最终显示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标的竞价中标方。
竞价活动的时间以广州航运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原因导致时间不符而未按时参与竞价或因竞买人自身的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影响正常竞价,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竞价结束后,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标方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签署完全部交易相关文件,本次交易完成以委托方、中标方和现承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船舶交接证明书》为前提条件,如中标方未能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委托方提供的《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则视为中标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本次竞价服务费按照成交价额的0.5%收取,由中标方在不迟于标的交接前5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支付。
中标方与委托方在签订船舶交接确认书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由中标方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支付船舶交易鉴证费。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按买卖合同条款要求将全部船款(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部分)汇入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本标的在《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订后7个工作日交接。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前,中标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
交船地点为重庆涪陵和安徽芜湖船舶停靠锚地。
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委托方发送的船舶交接证明书扫描件后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不计利息的汇入委托方账户。
本次竞价,交易价格为含税价,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中标方。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由中标方承担。
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如涉及油料结算事宜,中标方应与现光租承租人协商进行结算。
1.本次交易价格为含税价,委托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转让标的附带租约(即《光船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原光船租约”)转让。原光租租约主要条款如下:
(1)租期:起始日为2017年12月15日,前6个月为租金宽限期,之后的5+3年为租金计算及支付期,其中前5年为固定期限,后3年出租人拥有选择权。出租人有权在后3年租期内选择提前终止任何一条船或全部船舶的租约,但需提前通知承租人。
(2)租金:租期前3年单船每月3.51万元,第4年和第5年单船每月4.68万元,后3年单船每月5.85万元、上述租金为含税租金,出租人收到含税租金后向承租人开具增值税发票。租金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期初支付。
(3)船舶保养和维修:承租人应自付费用及时保养维修船舶,维持船舶船级并保持其他所有必需的证书始终有效,使船舶满足正常的航行营运要求。
(4)船舶装备、设备及属具的使用:承租人可以自付费用安装额外的设备,但若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应于租期届满前将该等设备移除,并恢复所安装部位的原状。
(5)转让、转租及出售:在租期内,出租人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后解除本合同,转让所涉船舶予第三方。出租人也有权向第三人转让本租船合同下的收益权,但须事先通知承租人。
目前,原租约下,承租人已停止支付租金并将船舶停航至锚地,以上标的船舶均于2022年9月停航后未做年检,船检证书已过期,保险已过期未续保,营运证书已注销。后续租约履行具体事宜请与现承租人进行沟通确认。关于其他原光租租约条款,竞买人如需了解,请在公告期内联系竞价联系人进行了解。
3.本次交易完成以委托方、中标方和现承租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船舶交接证明书》为前提条件。如中标方未能在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与相关方签订委托方提供的《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视为中标方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在扣除交易公司收取的竞价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归委托方。
4、中标方打全部船款时间不迟于船舶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具体以船舶买卖合同为准。
5.由于委托方将标的物光船租赁给现承租方,由现承租方承担运营管理维护等责任,委托方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签订时的状况出售船舶,不承担对标的船舶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状态、权利负担、证书、保险等在内的保证责任。不承担租赁期间的任何成本费用。现承租方希望中标方承担租赁期间的加装改造和其他运营维护成本,且部分船舶面临特检情况,所有竞买人必须完成实地验船,知悉了解船舶状况并与巨航就船舶交接事宜达成书面一致,广州航运交易所在收到书面确认一致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6.委托方、中标方和现承租方签署《船舶买卖合同》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后,如中标方与原承租方有任何争议,均不得向委托方提出任何索赔,或者以任何理由拒绝向委托方支付船舶转让款、应付委托方租期内租金及任何其他应付款项。中标方拒绝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的,视为船舶交接证明书的条件已经成就,广州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在船舶交接证明书应签署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船款汇入委托方账户。
7. 如因中标方拒绝签署《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和《船舶交接证明书》或拒绝接船导致委托方和现承租方遭受损失的,中标方应赔偿委托方和现承租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及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
由于本次竞价的标的附带光船租赁租约,因此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均应依照光船租赁合同约定执行。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竞价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委托方按照船舶交接证明书签订时的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船舶状况和证书等)出售船舶,竞买人必须进行实船勘验,竞买人承担验船相关费用和风险,委托方负责配合工作;竞买人未在本次公告期间登轮验船的,平台方及委托方有权取消参拍资格。竞买人一旦支付保证金并签署《验船及参拍确认书》参加竞买,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接收竞价标的的所有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船舶证书、保险、船舶状况等有关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买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竞价标的质量等瑕疵提出异议,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船舶买卖合同》、《光船租赁合同转让协议》,更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
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价规则,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通。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方、中标方协商解决。
验船地点:重庆涪陵和安徽芜湖船舶停靠锚地,具体与验船联系人沟通确认。
验船联系人:何先生18680965979 ;秦女士:13802779424。
秦女士: +86 13802779424;
周先生:+86 15918795024。
特此公告。
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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