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客户委托,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一艘方便旗远洋拖轮“顺达拖1”轮进行网络公开竞价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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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提供的有关船舶静态资料仅供参考。

只有保证金按时到账并完成网络竞价报名,获取竞买人编号之后,才能参与本次的网络竞价。竞买人竞价报名成功后,视为充分知晓、接受和遵守该本公告内容和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竞价实施办法。
逾期支付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无效竞价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中标方)交纳的保证金将在买卖合同签署后自动转为合同保证金,竞买未达成交易的,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全额、不计利息退还竞买人。竞价成交,但交易出现中止或终结情形时,如果中标方与委托方产生争议,竞价保证金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妥善保管,直至根据争议双方和解协议或生效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支付。
因不可抗力或(和)第三方原因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委托方、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和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将发布补充公告并说明中断事由,等网站服务恢复正常后发布新的竞价公告,按新的竞价公告组织完成网络竞价。
竞价结束后,中标方需于竞价结果产生当日邮件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标方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后,应尽快与委托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如中标方拒绝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或船舶买卖合同,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方还应承担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有权重新组织实施竞价。中标方应承担重新组织实施竞价所产生的费用,若再行组织实施竞价成交金额低于原竞价结果的,其差价由中标方负责支付。
若中标方为境内买方,交易双方签订船舶交接证明文件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标方向广州航运交易所提供相关资料办理船舶交易鉴证手续,并支付船舶交易鉴证费。
中标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后按买卖合同条款要求支付全额成交价款。中标方逾期支付的,视为违约,中标方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
本标的交船时间不晚于2023年7月31日,在江门港口交船。签署船舶交接证明书前,受让方应付清所有船款及相关费用。船舶交割完毕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以收到的船舶交接证明书为依据,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划转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将船款不计利息的汇入转让方账户。
本次竞价船舶的成交价为不含税价格,其余转让过户时产生的所有税费等,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竞价的标的不含随船所存的油料。随船所存的油料应以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船舶交接当日共同测量的实际值为准,并以船舶最后一次加油发票价格作为结算依据。中标方应在船舶交接当日将该笔油款汇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以船舶交接证明书的签署为界,船舶交接证明书签署前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及保管责任由转让方承担;船舶交接确认书签署之后,标的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标的的保管责任也由受让方承担。
未尽事宜由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广州市航晴宝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转让方、受让方协商解决。
交船地点:本标的交船时间不晚于2023年7月31日,在江门港口交船。
符先生:13828432696
毕小姐:1861307695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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