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住房公积金基本概念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和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住房公积金有哪些用途?
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哪些好处?
(1)职工个人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属职工个人所有;
(2)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在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
(4)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5)职工当年存入的住房公积金按居民存储活期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按一年定期利率计息;
(6)职工退休时可一次性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金额,这相当于累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储金。
二、住房公积金存缴业务基本知识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怎么算?
缴纳标准参照国家五险一金基数确定办法,2021年基数确定为3235元。
2、缴纳人员范围
2021年1月1日前入职的正式职工。
3、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按照县市现行政策,我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比例均 5%,也即每月每个人账户323.5元。
4、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调整时间。
住房公积金基数和比例的时间为每年 7 月份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等涉及年度预算单位可以在每年 1 月份进行调整。其他月份一般将不再允许变更。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类型。
1、购买商品房贷款
2、购买二手房贷款
3、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商转公贷款仅限 2018年9月30日前的商业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吕梁市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含)以上;
2、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
3、借款人(包括配偶)是所购自住住房的产权人;
4、具有中心认可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产备案合同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协议书及其他所需资料;
5、购房首付比例达 20%;
6、借款人及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
7、职工家庭(夫妻双方)所购房屋为首套或二套;
8、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的认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的认定,只认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套数。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贷款期限 1-5 年(含5年)年利率 2.75%(月利率2.292%),5年以上年利率3.25%(月利率2.708%);
2、二套房利率在首套房利率基础上上浮 1.1 倍;
3、现行利率如有调整,按人民银行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借款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执行合同利率,一年以上的如遇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贷款年限。
1、贷款额度为 1-80 万元,且不得超过购房总价的 80%;
2、贷款期限为 1--30 年,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 65 周岁,最长不超30年。
六、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
1、等额本息还款法(贷款期一年以上)。即在贷款期每月还本付息额相同;
2、等额本金还款法(贷款期一年以上)。即在贷款期每月偿还本金相同,利息逐月降低;
3、一次性还本付息(贷款期一年【含】以内)。
七、征信报告有以下情况不能申请贷款。
1、个人征信系统查询贷款逾期连续达 6 次或累计达 18 次;
2、未结清信用卡2 年内逾期金额在2000 元以下的逾期期数连续达6 次或累计达12 次(年费逾期,有银行证明并已结清的除外);
3、未结清信用卡 2 年内逾期金额在 2000 元(含)以上的,逾期期数连续超 3 次或累计达9 次;
4、贷款和未结清信用卡(二年内)逾期累计达 18 次(含)。
注:已结清的助学贷款和信用卡不作为参考依据。
八、购买商品房贷款所需资料。
1、贷款申请(借款人);
2、征信报告(夫妻双方);
3、借款人、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扫描);
4、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扫描);
5、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单身或离异承诺书、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6、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收入测算表或收入证明(盖公章或人事章)、工资表(盖财务章);
7、购房合同复印件(原件扫描);
8、收据复印件(原件扫描);
9、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开发商提供并盖公章);
10、阶段性担保自然人资信证明(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不需提供);
11、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开发商阶段性担保不需提供);
12、借款人银行卡复印件(原件扫描)。
注:以上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只需原件扫描,不需复印,其余资料一式两份,买卖合同、房产证、发票等原件扫描、复印两份留存。
九、购买二手房所需资料及流程。
1、买卖双方进行核档、权籍调查、确认交易并在不动产交易大厅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在税务局窗口份纳契税;
2、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或离婚证(协议或判决书),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过户前房产证、契税发票或完税证明、首付款凭证(收据和银行汇款单)、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买方受托银行卡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包括工表)或收入测算表、征信报告到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受理点进行受理,按程序审核审批,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
3、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完成后,中心发放贷款。
注:以上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只需原件扫描,不需复印,其余资料一式两份,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证、发票等原件扫描、复印两份留存。
1、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太原市、晋中市购买住房,前往建行太原分行或建行晋中分行承办网点进行咨询,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2、建行太原分行、建行晋中分行根据吕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对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购房贷款进行受理、调查、初审,确定贷款的对象、金额、用途、利率、期限、担保方式等,并预签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和抵押合同;
3、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市、区)管理部根据吕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完成异地购房贷款的审核、审批;
4、建行太原分行、建行晋中分行办理相关合同的签订及所购住房的预抵押、抵押手续,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县(市、区)管理部审核后,中心发放贷款。
十一、异地(太原市、晋中市)购房缴存地贷款(购买商品房)所需资料与吕梁市购买商品房贷款所需资料(第十条)相同。
十二、异地(太原市、晋中市)购房缴存地贷款(购买二手房)贷款流程及所需资料。
1、借款申请人到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太原市、晋中市委托银行业务受理点进行预审;
2、买卖双方进行核档、权籍调查、确认交易并在房产交易大厅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 在税务局窗口缴纳契税;
3、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承诺书或离婚证(协议或判决书),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过户前房产证、契税发票或完税证明、首付款凭证(收据和银行汇款单)、贷款资金划转委托书、买方受托银行卡及借款人(共同借款人)收入证明或(包括工资表)收入测算表、征信报告到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太原市、晋中市的委托贷款业务受理点进行受理,并预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按程序审核审批;
4、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办理过户手续;
5、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完成后,中心发放贷款。
注:以上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只需原件扫描,不需复印,其余资料一式两份,存量房买卖合同房产证、发票等原件扫描、复印两份留存。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范围有那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无房职工租房自住的。
依照上述第 2、3、4 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1、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1)六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2)购房发票或契科发票(原件);
(3)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5) 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6)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购房总额。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
(1)六年内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
(3)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5)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6)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7)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购房总额。
三、职工本人在本市参与拆迁安置自住住房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拆迁许可证或房屋征收决定(复印件);
(2)拆迁安置协议书或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原件);
(3)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
(4)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5)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6)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7)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8)提取金额以职工补交的金额为限。
四、离退休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3)个人账户封存状态为离退休的;
(4)离退休提取可在手机APP 和个人网上营业厅办理。
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材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3)个人账户封存原因为离职、封存时间为6个月以上且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身份的;
(4)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可在手机APP和个人网上营业厅办理。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3)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可在手机APP 和个人网上营业厅办理。
2、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3)公积金借款合同号;
(4)偿还本市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可在手机APP 和个人网上营业厅办理。
3、偿还省内商业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的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3)商业住房借款合同号。
4、偿还省外异地购房贷款本息提取的
(1)借款合同(原件);
(2)按期偿还住房贷款凭证(距申请提取日期前 12 个月内的还款凭证)(原件);
(3)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5)配偶提取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6)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七、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租赁商品住房
(1)缴存地政府房产主管部门及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 (原件);
(2)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4)已婚家庭夫妻双方每年提取累计不超过 20000 元,单身职工每年提取不超 10000 元;
(5)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1)缴存地公共租赁住房合同(原件);
(2)支付本年租金的发票(原件);
(3)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5)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需提供那些证明材料?
(1)死亡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居民医学死亡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判决、因死亡注销户口的证明)(原件);
(2)继承人关系证明(以下证明有其一均可:单位出具的继承证明或受遗赠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公证书)(原件);
(3)继承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银行卡(工、农、中、建、交一类卡);
(5)委托单位承办人办理的,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九、提取公积金多长时间能办结?
相关证明材料齐全,现场审核当场办结。
十、本市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签约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1)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市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签约可在手机APP 和个人网上营业厅办理。
十一、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可以跨县域办理吗?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已实行“全市通办”只要在吕梁市范围内缴存公积金,符合提取政策,申请人可根据本人方便,自行选择在市本级或各县(市、区)管理部办理业务, 不再受缴存区域限制。
清风朗月,不期而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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