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试点省,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以下简称浙江局)在2003年就开展了地理国情普查监测的探索实践。十年后,当国务院作出2013年至2015年在全国开展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决定后,浙江省最早成立了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最早召开了全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最早出台了地理国情普查实施方案。
“自选动作”有创新
为保质保量完成普查工作,浙江局坚持统分结合,既发挥好省普查机构的统筹作用,又调动各个部门和各级政府的积极性,各司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普查工作开展。
“全省各级地理国情普查工作机构积极工作,省局各直属单位和部分行业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积极投入地理国情普查中,调集精兵强将,连续奋战,克服了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困难,保证了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得各项相关工作能够走在前列。”浙江局局长陈建国说。
2014年10月底,浙江局就完成了地理国情普查数据的生产和外业核查工作,12月底完成了验收工作,地理国情普查年度任务全面完成。在保证“规定动作到位”的同时,浙江局还结合浙江省和各市县的实际情况,有序推进了地理省情和地理市县情的普查,做到了“自选动作有创新”。
陈建国介绍,在保证按期保质完成地理国情普查任务的基础上,浙江省从实际出发,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省级有关部门的迫切需求,省级增加了13项地理省情普查监测内容,杭州、宁波、德清县等全省绝大部分市、县(市、区)都从本地实际出发增加了地理市、县(市、区)情普查内容,不少市、县增加的普查内容多达10多项。“省市县增加的普查内容都是地方党委政府迫切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地理国情信息,体现了浙江地方的特色。我们在保证按时完成国家布置的任务的前提下,同时兼顾并有序推进了地理省情、市情、县情的普查工作。”陈建国说。
在地理国情普查中,浙江局正在建立森林覆盖率、生态公益林、平原绿化率、城市建成区、城市绿化和绿地率、水土流失等地理省情要素本底数据库,目的是为日后的监测提供基础。陈建国表示,浙江正在大规模治水,水质的监测是环保部门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党委、政府和公众十分关注的事项,现在环保部门对水质的监测主要采用仪器对河流断面和点进行监测,监测的范围十分有限。能否有更加有效的方法,目前我局正在配合环保部门运用遥感的方法积极探索和实践对水质监测的新方法。
为了积极探索地理国情监测的有效方法,建立地理国情监测的长效机制, 2014年,浙江局设立了“地理国情普查与监测服务保障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实施的重点调研课题,到省政府七个有关部门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发现,不同部门对地理国情监测、统计分析和监测成果的需求虽然各不相同,但都有迫切需求。目前浙江局正在深入分析需求的基础上制定地理国情监测的实施计划,设计具体的可操作的实施方案。陈建国说,“要做好地理国情监测工作还是要坚持需求导向。首先要弄清楚党委政府需要什么,政府有关部门需要什么;其次要客观地分析我们能够做什么,哪些工作现在就可以做,哪些工作要稍后再做;再次是怎么去做,哪些工作我们可以独立做,哪些工作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去做。我们的监测成果如何保证具有权威性、独立性、公正性。”
统筹协调 专业部门共同推进
在推进全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的过程中,浙江局统筹协调政府各专业部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相关专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地理国情普查技术规范的基础上细化普查内容和指标,满足有关专业部门对普查成果的需求。
据了解,浙江局联合建设、林业、水利等部门,共同编制了地理省情普查标准和技术规程,联合开展相关专题普查和监测,共同开展普查成果与专业调查成果的对比分析工作。
“这确保了普查成果的权威可靠,将来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出来后,各个部门都能认可,不会造成你查你的,其他部门不认可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的情况。”陈建国解释道。
浙江局还比较早地开展了地理国情普查、监测成果的统计分析工作。2014年8月,经省编办批复同意,浙江局在省地理信息中心增挂了“浙江省地理国情监测中心”牌子,建立了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的常设机构,他们依托地理国情监测重点实验室,联合南京师范大学,以德清县为样本,开展了地理国情统计分析评价和报告编制的前期研究工作,形成了《德清县地理国情普查统计分析报告》,以此探索制定适用于市、县的地理国情分析技术规范,形成了省、市、县三级地理国情统计分析的技术操作方案,为后续批量、常态化的统计分析评价工作奠定了基础。“现在统计分析的研究成果和相关的实施方案已经出来,研究成果和实施方案经国家有关方面的专家评审,评价还是比较高的。”陈建国说。
坚持边普查边应用
在普查工作的推进过程中,浙江局坚持边普查、边应用。浙江各级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三改一拆”、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生态功能示范区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已经获取处理的最新航天航空影像图和水环境、城镇建设、空间开发利用等地理国情普查专题成果。省普查办在完成的德清县、玉环县普查试点成果基础上,将地表覆盖数据与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土地利用调查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形成了详实的调查成果报告,为当地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决策参考。
此外,浙江局还对全省海岸线、沿海滩涂资源、陆域面积、森林覆盖率等开展监测工作,特别是对1964年至2013年全省滩涂围垦和西湖范围变迁,结合本次普查成果,采用10年一期的方式,反演了近半个世纪以来全省滩涂围垦面积和分布变化、西湖水面范围演变,为部门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015年,浙江局将按时高质量完成地理国情普查标准时点更新核准等工作,有序推进地理省、市、县情普查监测工作,做好地理国情普查成果的统计分析和应用工作,探索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分析、评价、审核、报告、发布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普查监测成果的提供和转化,主动服务党委政府的规划决策和其他重大专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