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旧改项目私人住宅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签约奖励规定如下:
(1)签约奖励金:如被改造房屋权属人在所属片区启动签约后3个月内签订《广州市国营岭头农工商联合公司旧改项目补偿安置协议》的,可获得每栋主体房屋20000元的按时签约奖励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补偿协议约定为准。(启动签约时间以实际通知为准)
(2)车位奖励:如被改造房屋权属人及其配偶在所属片区启动签约后1个月内,针对其名下全部房屋完成签订补偿协议的,每一栋对应的应回迁安置总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20平方米的已签约主体房屋奖励一个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