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发展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达到65亿立方米,在全省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8%。重点任务如下:
(1)加大工业领域天然气用能替代力度。
积极引导和督促工业企业加快利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传统工业能源。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各设区市市辖区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各设区市市辖区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它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逐步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2)积极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
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加快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建设,探索发展天然气与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结合的多能互补分布式能源项目。在具备条件的区域适时开展天然气热电联产或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替代燃煤供热机组及供热锅炉试点。
(3)保障天然气安全供应。
提高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深化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天然气销售企业的战略合作,争取向我省输送更多的管道天然气资源。积极获取和引进省外LNG资源。加快省内非常规天然气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探工作,多渠道开辟气源。各市、县(区)政府是实施天然气应急预案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天然气企业建立健全应急调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和有序用气方案,保障天然气供应。天然气企业应建立天然气供求状况监测,预测和预警机制,减少事故性供应中断对用户造成的影响,确保应急状态下的供气稳定,重点保障民生用气,努力实现供需平衡,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运行调度和价格监管。充分发挥能源信息平台作用,加强运行监测和预测预警,对天然气供应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处置。做好天然气合同备案管理,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天然气购销合同。加强对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监管,及时开展成本监审,对输配价格偏高的要适当降低。对天然气输配企业向用户的各项收费进行规范清理,凡不是依法依规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
落实《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天然气发展,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现实需要。
通知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天然气发展的若干意见
赣府厅发〔2017〕35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天然气是一种优质、高效、清洁的低碳能源。加快天然气发展,是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构建安全高效、清洁低碳的现代能源体系的必由之路,也是化解环境约束,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现实需要。为贯彻落实《天然气发展“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快我省天然气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2017年6月12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