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操作流程。主要内容如下:
1.鼓励社会资本优先参与建设运营并明确项目范围。指出除特殊情形外,水利工程建设运营一律向社会资本开放,原则上优先考虑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2.实施框架与国家发展改革委PPP工作导则一致;
3.明确入库并设置负面清单;
4.强化实施计划和政府投资资金的刚性约束;
5.明确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类型;
6.PPP项目识别纳入审批或核准阶段;
7.明确水利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批复模式;
8.明确PPP实施方案主要章节及内容;
9.明确PPP实施方案联评联审牵头机构;
10.明确水利PPP项目合同关键条款和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股权和资产处置、风险管理、排他性约定、回报机制、债务性质、退出机制、其他相关承诺等7个方面内容;
11.明确PPP项目“两标并一标”的适用条件;
12.细化主要评标因素;
13.明确依法变更项目法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批复、核准时已明确项目法人的,可以根据社会资本方选择结果依法变更;
14.强化PPP项目信息公开。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大水利工程操作指南(试行)》全文及其相关链接:
http://www.gov.cn/xinwen/2017-12/18/content_52481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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