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资助范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获得国内外发明专利权和国际注册商标权的单位和个人。
02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申请人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符合《广州市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二)申报材料。申请人须将申报材料原件扫描后按顺序制作成彩色PDF格式电子版,按具体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在申报系统中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
(三)合法性承诺。申请人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请人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虚报、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作出严肃处理,追回专项资金,3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并向社会公开。情节严重的,原则上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申报时间
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18:00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04
申报条件
(一)专利资助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对职务发明专利,资助1500元/件。对非职务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件。对港、澳、台发明专利,资助1000元/件。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缴的发明专利,资助250元/件。
2.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获得欧洲专利局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8000元/件。获得美国、日本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4000元/件。获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发明专利授权的,资助1000元/件。
3.用款单位和个人所获得的各级专利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官费仅指申请费、公布公告印刷费、实质审查费三项),且用款单位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600万元。个人年度获得市级专利资助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
4.专利权授权后专利权人发生变更的,不予资助。申请资助的专利年费欠缴的,应缴纳年费后再提交资助申请。
(二)商标资助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1.通过马德里体系取得商标注册证,并经各指定国核准注册的,按指定国家或地区的数量资助,每指定一个国家或地区资助1000元,每件商标最多资助不超过10000元。每件商标本年度已申请资助且达到最高资助标准的,下一年度核准的国家不再纳入当年资助范围。
2.取得欧盟知识产权局、非洲知识产权组织(OAPI) 、非洲地区工业产权组织(ARIPO)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3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3.在单一国家取得国外商标注册证书的,每件给予资助1000元,且该项同一申请人年度受资助件数不得超过3件。
4.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商标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和商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且获得市级商标资助资金年度总额不超过20万元。
5.正在申请、审查或不核准注册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续展、变更、转让等申请行为不属于资助范围。港澳台地区的商标不属于资助范围。
05
知识补充
(一)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专利怎样界定。
职务发明: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完成的发明创造都是职务发明创造。
1. 发明人在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任务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3.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向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二)马德里体系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是一个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由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国际局管理。马德里体系现共有98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通过马德里体系进行的商标注册,商标权利人直接向其本国或本地区商标主管机关递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书,便能够使其商标在马德里联盟内的多个缔约方(缔约国或缔约组织)获得保护。对比逐一国家商标注册,通过马德里体系注册商标拥有手续简单、费用低廉、有确定的审查期限等优势。
科
瑞
简
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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