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事后奖励方式】
(一)支持内容
推进企业实施设备更新和升级换代,支持企业淘汰老旧设备,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包括与项目设备配套的CAD、CAE等工业软件,下同),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推动生产装备数字化,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包括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和云浮市,下同)不超过新设备购置额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原则上按地区奖补比例上限予以支持,地区内奖补比例保持一致,具体奖励比例根据竞争性评审遴选后的项目设备更新额度等因素确定,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
(三)入库要求
1.项目承担单位为在广东省内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具备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核准或审批等文件。
3.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投资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的支持,且未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项资金支持。
4.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在2022年7月1日(含)至2023年3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备案证发生变更的,企业提交变更时间不超过前备案证明确的完工日期。
5.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6.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7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新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400万元。
7.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设备事前奖励方式】
(一)支持内容
支持在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的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
(二)支持方式及标准
2019年度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技术改造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三)入库要求
2023年3月31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已获支持的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申报时间】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评审遴选的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6月10日前将项目汇总表和资金绩效目标表正式上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与投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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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补充】
小编偷偷告诉你~
除了省市的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扶持外
黄埔区也有类似的奖励资金哦
继续往下了解一下吧!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存量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实施办法
(穗开管办〔2023〕1号)
【鼓励技术改造】
1. 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打造具有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给予扶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最高3000万元扶持。
2. 对持续经营15年以上的企业开展实施基础设施更新、数字化转型、产业转型,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扶持。
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办法
(穗埔府规〔2020〕1号)
【转型升级奖】
3. 对实施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200万元以上的经备案技术改造项目、2000万元以上的经备案增资扩产项目的企业,投产当年产值同比增长5%以下、5%以上、8%以上、10%以上的,分别按购买金额的5%、8%、10%、1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2000万元。
4. 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总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企业,按项目设备和工器具购买金额的12%分期给予奖励,每个项目最高3000万元,单个企业仅可享受一次扶持。同一项目不可同时享受本款与前款扶持。
5. 对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的企业,在原规划厂区已竣工且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根据规划条件适当提高容积率新增自用生产场地5000平方米以上的,按每平方米40元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0万元。
6. 对租赁厂房实施经备案技术改造或增资扩产项目的企业,根据其实际租赁并自用的建筑面积,连续三年分别按每平方米5元/月、3元/月、2元/月给予租金补贴,补贴面积最大2万平方米。
【资金配套奖励】
对获得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扶持的,分别按扶持金额的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最高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如相关条件已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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