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市国税局公布,从今年5月1日起,广州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此次“营改增”延续了原营业税下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在税制方面,广州二手房交易税负也将有所减少。

(本次营改增试点延续了原营业税下二手房交易的税收政策。)

(实施营改增试点后,纳税人的计税将按不含税价计算。)
据了解,与此前营业税的征收规定相比,基本平移现行二手房交易营业税政策。以广州为例,广州目前实行的营业税优惠政策是去年3月发布的“财税[2015]39号”,按其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值得注意的是,二手房交易中还需注意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其他税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