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理对象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二、办理条件
1、凡入学前是外地(含市属县级市)户口的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分配到市属单位或省属、中央驻穗单位工作的;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分配在本市工作的。
三、所需材料
1 、 《广州市区入户卡》、《户口迁移证》(或《市内迁移证》)、有关证件、证明原件、接收单位入户证明外,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普通高校的毕业生分配在本市区工作的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2)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在市区内的中央、省属驻穗单位工作的,凭《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3)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在市属等其他单位工作的,凭《毕业证》(原件)及《广州市200 年需要非广州市区生源中专毕业生申请表》(复印件)。
(4)属技工学校的毕业生分配到本市工作,凭《就业报到证》。 (原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窗口办理流程
1 、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
2 、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五、网上办理流程
1 、 申请人在网上递交申请。
2 、到西湖路88号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厅(市控人办)办理入户审核。
3 、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六、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即来即办
承诺期限:即来即办
七、办事窗口
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 周六、日 8:30—12:00 14:30-17:30(国家法定假期除外)
地 址:广州市各区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