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说总结
2025 年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目录
案例一 南京海关运用侵权风险智能甄别模型查获侵权装载机案
2025年1月,南京海关所属连云港海关对深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1台装载机(旧)查验时,发现该台装载机(旧)在翻斗、车身及铭牌部位使用了“LIUGONG”商标标识,货值人民币20万元,申报规格为“无品牌”。经权利人确认,所涉货物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该装载机(旧)实施扣留。其后,因权利人向法院另行提起侵权民事诉讼,2025年4月,海关依法协助法院完成诉前证据保全工作。2025年8月,法院依法判决认定构成侵权。
该案是海关加强“智慧知识产权”场景建设的重要成果。海关坚持数智赋能,推进智慧海关建设,加强“智慧知识产权”场景应用,优化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防控模式,搭建侵权智能甄别模型,实现侵权线索自动挖掘、风险要素自动生成、高风险货物自动布控。南京海关积极参与模型研发和建设工作,是该模型应用的首批试点单位,该案是侵权风险智能甄别模型应用后,全国海关查获的首例侵权案件。上述案例,是海关布控模式向“专家研判+机器智能”深度融合作业模式转变的重要体现,是智慧海关建设的重要成果。
案例二 宁波海关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保护查获侵权汽油机水泵案
2025年1月,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对浙江某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的一批汽油机水泵查验时,发现该批汽油机水泵标有“EAGLES”标识,货值人民币15.9万元,申报规格为“无品牌”,共计530台。宁波海关立即启动知识产权保护程序,经权利人确认,所涉货物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该批汽油机水泵实施扣留。该案涉嫌刑事犯罪,宁波海关依法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6月,公安机关正式立案,宁波海关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025年1月,宁波海关查获侵犯“EAGLES”商标权的汽油机水泵
该案是海关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海关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在进出口环节中加强高压震慑,重拳打击侵权违法行为。该案中,权利人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海关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捕中高风险货物,成功拦截侵权汽油机水泵流入国际市场,维护了该企业在国际市场的声誉。海关重点关注企业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保护方案,提供精准拦截、联动监管、移送公安等全方位保护,维护创新发展环境。
案例三 杭州海关保护自主创新查获侵犯国产品牌手机等货物案
2025年6月,杭州海关所属舟山海关在对义乌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OPPO”商标标识的手机1273台,使用“VIVO”商标标识的手机3017台、手机屏幕400个,使用“Lenovo”商标标识的平板电脑207台,货值人民币200余万元。经权利人确认,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涉案货物数量多、案值高,涉嫌刑事犯罪,杭州海关依法启动“行刑衔接”机制,向公安机关通报案件线索。
该案是海关重拳打击侵犯自主知识产权品牌行为的典型案例。是帮助自主知识产权品牌的保护和发展,提升我国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全国海关采取送法上门、关企联动等举措为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定制化服务,形成“企业提需求、海关强保护、双方共维权”的闭合回路。该案通过权利人与海关实时共享侵权信息,实现了对侵权货物的有效拦截,有效避免了自主知识产权品牌在海外市场的商誉受损,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海关护航民族品牌“走出去”的坚定决心和务实行动。
案例四 黄埔海关聚焦民生安全查获侵权剃须刀案
2025年12月,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在对东莞某公司出口的货物实施查验时,发现使用“Gillette”商标标识的剃须刀86400个,货值人民币4.32万元。经权利人确认,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案中,收发货人申报品名为“灯具”,存在较为明显的以伪报品名方式逃避海关监管的特征,黄埔海关将该案件线索同步通报地方公安机关。
2025年12月,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查获一批出口侵权剃须刀86400个
该案是海关聚焦消费者人身健康与民生安全领域的典型案例。剃须刀属于贴合皮肤使用的日用消费品,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备受消费者关注。涉案货物未经权利人许可生产,擅自使用商标标识,一旦流入市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影响消费体验,还可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同时,该案所涉货物的出口目的国为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如流入相关市场,易对我国出口商品整体形象及企业国际竞争力造成负面影响。该案的查办,在保护民生安全的同时,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营造公平有序、尊重知识产权的口岸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海关在服务国家对外开放战略中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枢纽作用。
案例五 深圳海关多元化解进出口领域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
2025年10月,中山某公司发现一批即将出口的电视天线产品涉嫌侵犯其“电视天线RCA”外观设计专利权,向深圳海关递交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深圳海关立即对涉案专利和相关证据展开审查,通过比对专利特征与涉嫌侵权产品照片,初步判断涉案货物具有侵权嫌疑。经权利人现场确认该批货物侵权后,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于2025年11月5日依法扣留该批货物。为积极化解纠纷,深圳海关主动向当事人、权利人介绍公益调解的优势,引导双方到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调解。通过技术比对与法律释明引导诉求调整,当事双方最终于11月27日达成和解协议,对侵权认定、赔偿金额等作出了明确约定。
深圳海关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复盘公益调解案件细节,开展多元化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研讨
该案体现了海关在全局视野下对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机制的有效探索。深圳海关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相关精神,探索建立“执法引导—专业调解—司法兜底”的行政司法联动调解机制,在了解当事双方调解意向后,既充分告知权利人依申请案件诉讼时限要求,又积极联系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当事双方组织调解。上述做法,在保证当事双方权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广大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维权周期长、难度高等痛点,生动体现了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灵活性与高效性。
案例六 厦门、广州、济南海关保护国外品牌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5年9月,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对义乌某公司申报出口的一批鞋面查验时,发现使用“MIU MIU”“CELINE及图形”等商标标识的鞋面共计110950个,货值人民币38.9万元。
2025年9月29号,厦门海关所属海沧海关查获义乌市某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出口的侵权鞋面110950个,涉及Celine等7个国际知名品牌
2025年7月,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对广州某公司申报出口一批“无品牌、无型号”的轴承查验时,发现使用“SKF”等商标标识的轴承11.1万个,货值人民币28.7万元。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案件中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4年6月,济南海关所属泉城海关对一批出口申报“无品牌、无型号”的滚珠轴承进行查验时,发现使用“SKF”商标标识轴承12.8万件,货值人民币96.05万元。经权利人确认,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并按照有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2025年7月,通过海关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查扣侵权轴承13.4万个,查处制假窝点3处,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目前均已被判处刑罚。
2024年6月18日,济南海关所属泉城海关查获直属以来最大一起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查获侵犯“SKF”商标权轴承13.4万个
该系列案是海关切实保护国外品牌的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保护是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外商投资预期的关键支撑。2025年,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部署开展“稳外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2025)”。该系列案中,当事人出口的侵权鞋面、轴承涉及众多国际知名品牌,如制成终端产品进行销售,将对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海关结合地区产业布局特点,针对侵权案件呈现出从侵权成品向侵权半成品、侵权配件等上游环节延伸的新趋势,加大对鞋材、机械配件等货物的布控力度。同时,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海关对进出口环节被侵权较多的外资企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高效完成侵权调查认定与处置,阻断侵权货物流通,切实维护了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海关保护知识产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责任担当。
案例七 宁波、上海、成都海关护航重大赛事查获侵权体育用品系列案
2025年12月,宁波海关所属北仑海关在对义乌某公司申报为塑料文件袋、颜料套装等的货物查验时,发现夹藏有使用美加墨世界杯官方吉祥物“梅普尔”“萨尤”“克拉奇”标识的玩偶5930个,使用“FIFA”商标标识的足球3000个、钥匙扣3600个,货值人民币8.6万余元。
2025年12月,宁波海关首次查获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侵权货物
2025年7月,上海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寄递渠道对一批出境邮包实施查验时,发现包裹中有使用国际足球联合会“大力神杯”商标图形及欧洲足球协会联盟“UEFA”商标的奖杯共计91件,货值人民币近万元。
2025年7月,上海海关所属邮局海关在寄递渠道查获侵权足球赛事奖杯
2025年6月,成都海关所属青白江海关先后对成都某公司及西昌某公司申报出口货物查验时,共发现使用“FIFA QUALITY及图形”等商标标识足球233个,货值人民币4万余元。
2025年6月,成都海关所属青白江海关查获一批侵犯世界杯相关商标的足球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案件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系列案是海关保护大型体育赛事知识产权的成果体现。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开赛在即,围绕赛事标识及相关衍生商品的市场需求持续升温。一些不法商家试图通过仿冒国际体育赛事相关标识牟取不当利益。此类侵权行为不仅扰乱市场秩序,也对正规授权商家及赛事形象造成损害。海关密切关注进出口环节体育赛事相关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依托新一代查管系统移动端“商标智能识别”功能,积极应用“以图识图”智能技术,将被查验货物上所使用的标识与备案知识产权进行即时比对,极大提升一线执法效能。该系列案的查发,体现了海关在国际体育赛事相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预警与查验机制的强化,有效阻断侵权体育用品流入国际市场。
案例八 福州、青岛、郑州海关跨境电商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5年5月,福州海关所属机场海关在对福州某公司以跨境电商方式申报出口的4批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Balenciaga”等商标标识服装、运动鞋等共4862件,货值人民币27.62万元。上述货物均采用伪报品名、规格方式申报,部分商品包装内带有报关单、税款缴款书、代购小票、交易凭条等伪造票据。
2025年6月,青岛海关所属荣成海关在对兰陵某公司以跨境电商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Hermes”“Olaplex”等商标标识的服装、运动鞋、化妆品、女包、眼镜、腰带共计7888个,货值人民币16.3万元。
2025年11月,郑州海关所属新区海关在对郑州某公司以跨境电商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DISNEY”等商标标识毛巾、手提袋、女包等共207件,货值人民币3.6万元。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案件中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系列案是海关加强跨境电商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典型案例。作为国际贸易发展的新业态,我国跨境电商发展速度快、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日益成为进出口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2025年,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部署开展“跨境电商渠道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2025)”,持续加大对跨境电商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该领域查发的部分案件呈现新的侵权手法,如:商品包装内有伪造的全套“代购”票据,通过伪造真实的物流信息,形成“夹藏出境—代购邮寄—返销国内”的完整链条,以假乱真,欺骗国内消费者。海关对该系列案的查发,有效打击了跨境电商领域侵权违法行为,保护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跨境电商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案例九 北京、天津、大连、拱北等海关促进潮玩产业发展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5年,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部署开展“潮玩产业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专项行动(2025)”。行动期间,北京、天津、满洲里、大连、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长沙、广州、黄埔、深圳、拱北、南宁、成都、昆明等多个海关严格执法,迅速行动,加强打击,累计查发侵权潮玩商品数百万件,为行业挽回创新权益上亿元。
2025年8月,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海关分别对方城县某公司申报出口的2票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Labubu”形象的钥匙扣共计49968个,货值人民币4.8万元。
2025年7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深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Labubu”形象的毛绒玩具共4000个,货值人民币4.47万元。
2025年7月,天津海关所属东疆海关在对深圳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Labubu"形象的毛绒玩具共4000个
2025年7月,大连海关所属周水子国际机场海关在旅检渠道对某外籍旅客随身行李查验时,发现使用“Labubu”“POP MART”商标标识的玩偶、旅行袋、上衣等共计543件,货值人民币0.65万元。
2025年6月,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在转关渠道对衢州某公司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POP MART”商标标识的塑胶玩具26260个,货值人民币13.1万元。
2025年7月,拱北海关所属港珠澳大桥海关在跨境电商转关出口渠道查获侵犯“POP MART”“Labubu”商标专用权毛绒玩具26260个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案件中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南京、宁波等海关在市场采购贸易渠道,上海、厦门、青岛、黄埔等海关在跨境电商渠道,昆明等海关在边民互市渠道,长沙等海关在邮寄渠道接连查获侵犯“POP MART”商标权、“Labubu玩具系列”著作权,侵犯“《神偷奶爸》小黄人”形象著作权、“《哪吒之魔童闹海》哪吒”形象著作权,侵犯“Miniso”商标权、“布鲁可”商标权等系列知名IP的商品。
该系列案是海关促进潮玩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文化强国建设的典型案件。以“泡泡玛特”为代表的“潮玩”品牌在海内外火热“出圈”,带动我国潮玩产业链整体提档升级的同时,也伴随侵权盗版风险。海关总署在全国海关范围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对侵权、盗版风险同关注、共打击,在海陆空邮等各渠道,全方位织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网,也通过以打促培,让更多企业惠享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便利维权政策红利,以点带面推动潮玩产业健康有序发展。该系列案,生动展现了海关作为精准普法先行者、企业“出海”守护者、文化自信与品牌强国推动者鲜明形象,体现了海关助力文化强国建设,推动国家文化软实力提升的实践担当。
案例十 乌鲁木齐、拉萨、哈尔滨海关边境小额渠道查获侵权货物系列案
2025年1月,乌鲁木齐海关所属红其拉甫海关在对新疆某公司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VIVO”“OPPO”等商标标识的手机6107部,货值人民币38.6万元。
2025年2月,拉萨海关所属吉隆海关在对西藏某公司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KTAMA”商标标识的架子鼓4套,使用“ROLEX及图形”商标标识的手表166块,货值人民币8.24万元。
吉隆海关查获的侵权手表
2025年8月,哈尔滨海关所属黑河海关在对黑河某公司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货物查验时,发现使用“ZOOMLION”商标标识的滤芯205个,货值人民币7.69万元。
经权利人确认,上述案件中所涉货物均为侵权货物,海关依法对上述货物实施扣留,立案调查后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系列案是海关在边贸渠道保护知识产权的典范。边境小额贸易作为我国陆地边境口岸特有的贸易方式,对于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推动兴边富民具有重要作用,西北、东北、西南等地区有多个适用边境小额贸易方式的陆地边境口岸。随着边境小额贸易的持续发展,部分不法企业将原先通过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侵权货物转向边境小额贸易方式。该系列案中,多个陆地边境口岸海关,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密切关注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侵权风险,有力震慑了通过边境小额贸易方式出口侵权货物的违法行为。同时,该系列案中,海关既查发手表、手机等高频侵权货物,也关注架子鼓等专业领域侵权货物,充分彰显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执法力度。

